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济南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18.06.2015  13:06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5年度济南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根据济南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奖励改革,确保济南市科学技术奖励组织推荐工作规范、高效,2015年度济南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登录地址:http://119.164.252.194/a/login。

二、申报流程
      1、申报渠道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经局负责组织本地所属单位(不含医疗机构)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市直各部门科技处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和直属单位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各县(市)区及市属医疗机构申报的项目由市卫计委负责初审和推荐。济南地域内中央、省属企业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各主管部门对申请科技奖励单位进行初审后,发放用户名和申报口令。

2、申报单位在线填报

科技奖励申报单位使用主管部门发放的用户名和申报口令登录科技奖励管理系统。首先完善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然后在线逐项填写奖励推荐书,同时上传有关附件后保存。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书无误后进行提交,提交后将无法对推荐书进行修改。

3、主管部门在线审核

各县(市)区、高新区、市直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线填写推荐意见提交。

4、纸质材料报送

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后,奖励申报单位在线打印推荐书(带水印),与证明附件材料一并装订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在推荐书“推荐意见”栏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其中申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材料1份,申报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和市科学技术合作奖材料3份。

三、申报时间

市科学技术奖网上申报工作于2015年6月12日前完成(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6月12日17时),纸质材料、主管部门公函和汇总表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各主管部门按要求把好申报质量关,报送申报材料时同时报送本地区(部门)推荐公函(主要包括申报总体情况、公示情况等内容)和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2、各奖励申报项目的完成单位名称要与单位公章保持一致。

    3、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单位申报前应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同时出具纸质公示情况说明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公示情况说明不与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申报单位还应填写《济南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信息表》电子版,与申报纸质材料和公示情况说明一并报送主管部门。

      4、具体填报事项请参阅系统使用说明或联系济南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产学研合作处。

    联系人:纪元 66608819    侯文涛  6660885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技术支持电话:66608825 

 

济南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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