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03.09.2014  19:31

经省财政厅核准,省民政厅本级2013年使用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60108万元,专项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省民政厅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重点,统筹考虑区域发展、人口数量、建设规模等因素,确定项目补助标准,重点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受助对象直接受益项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福利机构“以奖代补”项目3400万元。按照《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部分福利机构建设实施“以奖代补”管理办法》规定,对符合补助条件的4个社会福利院项目和30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给予奖励性补助。

二、县级社会福利中心项目1400万元。按照《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的意见》(鲁民〔2009〕41号),对以提供养老服务为重点的5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给予资助。 

三、农村幸福院项目8448万元。按照《山东省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2816个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生活照顾、日间休息、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的农村幸福院设施修缮和设备用品配备项目给予资助。

四、乡镇敬老院项目22445万元。为了加强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保障五保对象供养、康复、照料工作,对192个乡镇敬老院建设项目给予资助。

五、优抚事业单位项目8286万元。为改变我省优抚事业单位基础设施差、技术设备落后的现状,满足优抚对象康复、疗养、生活需求,对14所优抚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给予资助。

六、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1000万元。为了缅怀革命先烈,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16个重点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给予补助。

七、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2700万元。为了保障受灾群众生存、生活需要,对9个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给予资助。

八、城乡社区建设项目1790万元。为了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内容和模式,满足城乡社区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推动城乡社区建设,对169个城乡社区的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项目给予补助。

九、县级救助站项目800万元。为了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实施依法救助,完善救助设施,对10个县级救助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补助。

十、医疗救助项目4000万元。为了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保障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基本医疗需要,对16市城乡困难群众和52个财政困难县(市)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项目给予资助。 

十一、残疾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419万元。该项目主要是对社会福利机构中的残疾孤儿实施手术矫治和康复,对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实施先天性心脏病手术。2013年为社会福利机构中的160名孤儿实施了手术,资助低保家庭164名儿童实施了先天性心脏病手术。 

十二、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项目1120万元。为使低保家庭困难大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按照应救尽救的原则,对5600名城乡低保家庭当年高考录取的大学本科新生给予资助。

十三、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项目600万元。资助生产革命伤残军人假肢用品的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假肢生产制作车间、训练室等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

十四.贫困家庭残疾人假肢用品项目2000万元。为了维护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山东省开展了“齐鲁福彩助残行动”,2013年资助了烟台、日照、菏泽等10市3555名城乡低保家庭肢体残疾人安装假肢矫形器具。

十五、养老护理员培训项目400万元。按照《高级养老护理员培训补贴经费发放办法》规定,对高级养老护理员培训费给予资助。

十六、其他临时资助项目1300万元。用于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和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等项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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