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统计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30.06.2016  13:52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山东省统计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省统计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涉外调查审批事项公开。

      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认真做好取消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等事项的基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公开“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服务指南、审批公告、服务规范、投诉举报渠道,并提供相关申请表下载文本。进一步简化涉外调查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完善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网上审批系统,实现在线预审、受理、咨询、反馈和监督等审批过程网上流转。

      (二)进一步推进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信息公开。

      进一步完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的办事流程。通过官方网站“审批结果公示”下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栏目,即时发布、更新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公告,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三)进一步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公开透明。

      加大对统计执法检查事项、统计执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事项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制定并严格执行《统计部门推广“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形成统计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和统计执法人员随机选定的“双随机”抽查制度,及时公示抽查结果。积极推动将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纳入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统计行政处罚、统计执法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统计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并公示。

      (四)进一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国务院、山东省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在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下,扎实推进我局预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涵盖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包括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公开的决算应当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

      (五)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站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文件、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信息。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科学把握新闻宣传的适度性、规范性、准确性。按季度在各大主要新闻媒体、按月度在山东统计信息网、山东统计微博、微信平台发布经济运行情况。在新闻宣传工作中,切实加强对有关数据的分析与解读,尽量避免对数据的误解、歧义与质疑。根据进出口(海关)、CPI等专业统计制度变化,及时调整统计信息网月度统计数据指标体系,并做好历史数据衔接,满足社会各界统计数据需求。

      (二)通过政府公报、本部门公报、机关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一步公开统计法律、统计法规规章、统计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跟踪了解规范性文件的施行情况,对实施机关或统计管理相对人及社会公众反映问题,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在本部门内外网站开设统计法规专栏,对各类统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开内容进行分类汇总,以专题形式对外发布,保障公民知情权和政府信息公开。

      (三)精心组织统计开放活动。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办好第七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结合媒体、公众等社会需求和统计重点工作,邀请媒体和公众走进统计工作一线,主动展示统计改革创新发展进程,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让媒体和社会各界更加客观地走进统计、了解统计、宣传统计。

      (四)认真搞好“两会”服务。根据省人大财经委要求,努力探索服务新方式,不断拓展统计服务新内容,努力适应“两会”代表的需求,为参加“两会”代表提供高效便捷、翔实规范的统计服务。

      三、完善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官方网站建设和管理。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将官方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数据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公开目录,及时维护更新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人事信息、财务信息等相关内容,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时效。

      (二)加强在线咨询和公众互动栏目等建设。

      畅通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积极解疑释惑。强化对在线咨询和公众互动栏目的维护,对有关问题及时作出回复,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统计咨询服务。

      (三)加强统计资料馆建设。

      不断丰富馆藏资源,优化服务环境,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数据信息的全方位的阅览、查询服务。

      (四)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

      进一步做好统计官方微博、微信的运营维护工作,结合统计用户需求,不断丰富栏目和内容,增强用户便捷体验。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修订公开指南中有关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按时统一规范答复,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网上在线申请功能,畅通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申请用途、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提高答复工作质量。

      五、加强培训,提高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水平

      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将政务公开列入干部培训内容,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公开意识,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