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反贪大数据:4年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1394人

29.12.2014  16:31

  代表审议检察工作报告

  “报告通篇用数字印证,工作实实在在,措施恰当得力,成绩客观明显,令人信服。”

  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近日在济南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该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作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该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反贪污贿赂工作进行专题审议。

  审议中,常委们一致认为,2010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在最高检、山东省委的领导下,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积极配合,全面加强反贪污贿赂工作,惩治与预防两手抓,规范办案与队伍建设两手硬,办案质量和队伍素质显著提升,为正风肃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服务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常委们还就如何加强反贪污贿赂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普遍要求山东省检察机关按照中央、最高检、山东省委关于反腐败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更好地发挥在惩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

  敢于亮剑碰硬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1394人,挽回经济损失26.5亿元

  数据显示,2010年1月至今年10月,山东省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11394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6.5亿元。4年多来,山东省共立查县处级以上干部涉嫌贪污贿赂犯罪要案779人,其中厅级50人、省部级3人;立查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案7074件,其中100万元以上的744件,1000万元以上的118件。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少华感慨地说,反贪工作取得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大局意识强,工作思路清,落实措施实。”李少华说,山东省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三项建设”,大力加强检察信息化,牢牢抓住惩治这一手不放松,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办案数量递增,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果显著。

  敢于亮剑碰硬,是山东反贪工作的一大特色。山东省检察机关圆满完成薄熙来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先后查办了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宋晨光、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国防科工委发展司原司长鲍广卿、国家外文局原副局长齐平景等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立查了山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张泽忠、该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单增德、烟台市原副市长王国群等一批严重腐败分子。今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力度,目前已立查要案121人、大案1568件,同比分别上升8.7%和5%,其中立查厅级以上干部16人,比去年同期增加一倍。

  “山东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力度空前之大,超过前几年的总和。”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杜昌祚评价说。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王文升认为,山东省检察院敢于亮剑碰硬,有力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要案,山东反贪污贿赂工作在全国都非常好,最高检也给予了高度评价,走在了全国前列,特别是把薄熙来案放在山东起诉审判,说明中央对山东、对山东检察工作的重视和信任。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