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济南市2016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资金5亿元

15.12.2015  13:05

 

      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近日,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济南市2016年试点资金5亿元,专项用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计划中相关项目建设。济南市将按照实施计划,把资金尽快安排到具体项目,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实现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系统、建筑小区系统四大系统建设的科学规划与实施,努力构建山、泉、湖、河、城相融合的海绵泉城。       2015年,济南市成功跻身国家海绵城市试点。根据中央财政政策安排,三年试点期间,济南市将获得中央财政补助15亿元,通过中期评估和最终验收后,还可获得补助总额20%即3亿元的奖励,共计18亿元。截至目前,济南市规划内43个项目中已开工26个,开工率60%;已完成投资27.28亿元,占试点项目总投资的37%。其中,财政资金27.38亿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6.04亿元。另外,济南市已确定PPP项目13个,总投资规模达42亿元;基金项目14个,总投资规模达13亿元。       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是有效防止城市内涝、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的有效途径,对于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省财政将积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济南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大力支持济南市全面推进试点项目建设,力争明年完成“三年项目二年完成”的既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