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印发《2015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14.04.2015  02:02

  近日,枣庄市环境保护局印发了《2015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揭开我市环保大检查专项行动序幕。 

  本次环保大检查共持续9个月,检查范围分为5个方面,即上级批办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焦化、水泥、燃煤电厂、化工、砖瓦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污水处理厂、医药制造和纺织等污水排放企业,危废产生、经营企业及医疗废水产生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 

  检查内容包括污染物排放情况、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物料堆场管理情况、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辐射安全管理情况等,并对每个月的具体检查内容进行了明确。 

  此次专项行动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群益、提高环保部门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方案》要求相关人员严肃纪律,做到“三不”“三直”,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