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环保局多措并举确保2016年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27.01.2016  19:11

  为保障2016年各项环保工作落到实处,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东营市环保局制定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按照全市产业布局,严格重点区域以及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环评审批;实行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环境质量、排污总量联动,落实限批制度。 

  二是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在全市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推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环境监察工作机制和制度,逐一明确县乡村三级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方案,推动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对严重环境违法企业,全面实施按日计罚以及限产、停产整治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制定实施科学有效的考核办法。制定完善全市水气污染整治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突出环境质量的导向作用,实行环境质量、环保重点项目双重考核机制,以环境质量为主。河流水质重点考核市控以上河流断面的水质达标率和改善率,环境空气重点考核各县区、开发区环境空气站点主要污染物的现状和改善率。对出现区域环境问题突出、环境质量严重恶化、突发事件应急不力等问题以及受到上级约谈、限批等处理措施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必须要时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 

  四是强化环境应急响应及处置工作。完善环境应急响应及处置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建立“超标即应急”的工作机制,发现水气超标情况,迅速启动应急程序。 

  五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督促排污企业全面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发动广大群众开展“环保随手拍”活动,通过有奖举报、聘请义务监督员、办理举报投诉等措施,鼓励举报非法排污行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环保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