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8.10.2014  15:59

 

鲁建节科函[2014]  27  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行业主管局,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科函[2014]600号)要求,现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为充分发挥我厅科技计划的引导作用,根据《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鲁建发[2010]17号),我厅决定在组织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的同时,开展2015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项目必须先行申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计划项目,也可单独申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项目可从网上下载申报书填写打印(网址: http://www.sdjzjn.com ),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项目须网上填报( http://kjxm.mohurd.gov.cn )。在线填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项目须经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节能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打印申报书及附件,具体申报要求和程序见建办科函[2014]600号文件( http://www.mohurd.gov.cn/jzjnykj/index.html )。

申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计划项目须按以下要求:

(一)本次申报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计划项目分为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三类。

(二)申报软科学研究类的项目,应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战略与规划、技术政策、行业政策等密切相关,能够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理念创新。

(三)申报科研开发类的项目,应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重点技术之一,即: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开发应用技术,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节地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技术,节水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节材与材料资源合理利用技术,建筑垃圾处理与综合利用用技术,新农村建设适宜技术,新型建筑结构、施工技术与施工质量安全技术,信息化应用技术。

  (四)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类的项目,根据示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分为: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双百”示范,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建筑示范,市政公用与建筑工程科技示范,信息化工程示范,绿色及生态住区示范,绿色施工示范。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分别填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报送当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直单位、高等院校直接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的受理部门)。

(二)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部门和省直单位、高等院校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2015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

(三)申报材料委托省建设科技协会秘书处受理,请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项目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各一式3份及电子版(发至协会秘书处邮箱)报送省建设科技协会秘书处,并注明申报类别。受理报送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20日,过期将不予受理。

  (四)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三、联系方式

  省建设科技协会秘书处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六路三里庄17号

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306#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电话:0531-831809318318093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节能科技处

联系电话:0531-87087012

 

附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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