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地税局周密部署扎实开展2015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16.06.2015  18:50

      昌乐县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工作部署,提早谋划,周密部署,采取四方面措施扎实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切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决策、组织协调、结果处理等工作,并在法规税政科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夯实组织保障。制定下发《昌乐县地税局2015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对督察内容、督察范围、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进行详细说明和安排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和调度把控。
      二是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认真研判当前形势,结合工作实际,将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税收政策措施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和《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执行,执法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税收风险应对等列入重点督察范围,明确每项督察事项的目标任务和标准要求,综合运用自查、抽查、网络核查、实地检查等方法,力求查深查透查准,真正发挥督察内审作用。
      三是边查边改,务求实效。坚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边查边改、促进工作”的原则,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执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立项登记和问题认领,加强跟踪督办,确保“事出有因,解决有果”,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补充完善税收执法风险防控网络,切实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四是强化问责,保质达效。对执法督察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强化干部的依法治税意识,并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发挥督察内审的震慑、预防和抵御功能,防止或减少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对执法督察责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查而不实、查而不细,走过场,确保督察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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