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统一思想 扎实做好2015年计划生育工作

09.01.2015  17:28

      1月5日,兰陵县召开了县镇村1300余人参加的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13〕15号文件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及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统一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安排部署2015年计划生育工作。 

      坚持宣传教育为主。 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生殖健康知识及早婚早育的危害等,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当前的人口形势、全面了解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转变婚育观念。 

      坚持孕前型管理为主。 把预防违法孕育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合法生育率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力推进村民自治合同化管理,着重抓好一类育龄人群和未婚青年两个重点,突出新签合同、合同变更和违约兑现,确保重点人员全部纳入合同化管理,真签实签,提高签约质量,严格违约兑现。认真抓好城区属地责任管理网格化、流出人口跟踪服务常态化,严格落实党员干部“三清一带头”制度;做真做实月访季查,落实好综合避孕节育措施。 

      坚持经常性工作为主。 科学整合基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和技术服务资源,加强计生专职队伍建设,巩固和加强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网络。坚持“月考核”制度,探索实践“村级排查、乡镇补救”的经常性复查核查工作机制,确保村级工作“月月清”。 

      坚持落实利益导向政策。 兰陵县对原有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进一步梳理、规范和完善,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实施办法》,突出了对计生家庭在政治、生产、生活、教育、医疗和养老方面的奖励扶助和保障。每年将投入7000多万全面落实34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实现了惠民政策的提标扩面,打造了“升级版”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坚持依法行政毫不放松。 工作中强化服务,强化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认真落实办证首接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加强信访积案化解,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新时期做好依法行政和群众工作的能力。在认真执行群众工作纪律和严格落实“四缓收”的基础上,依法足额征收违法生育人员的社会抚养费。 

      坚持计划生育齐抓共管。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着力解决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些重点、难点、焦点问题。计划生育职能部门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本部门单位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加大人口基本知识、计划生育政策和《婚姻法》宣传教育力度,综合治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早婚早育、出生人口性别比、非法抱养和“假离婚”等。 

      坚持“一票否决”制度。 县委、县政府将调整考核的侧重点以及方式、方法和程序,重点突出对责任制落实、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服务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的考核,并把计划生育工作成效作为考核乡镇、部门单位工作实绩、干部政绩和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落实“一票否决”、“追踪奖惩”、“重点管理”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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