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韭菜农药残留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

27.04.2015  17:45
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质监字〔2015〕24号

山东省农业厅
关于开展2015年韭菜农药残留
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农业质量检测中心:
  经研究,定于4月29日-5月25日在全省开展2015年韭菜农药残留风险监测工作,现将《2015年韭菜农药残留风险监测方案》(以下简称《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依法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风险监测,是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事关农业生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市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协助开展样品采集、前期处理等工作,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认真做好抽检工作。各承担任务的检测中心要加强与被检市农业部门的沟通联系,按照《监测方案》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抓紧组织抽样、检测。承检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违反监测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三、要严肃对待监测结果。不合格样品确认后,承担任务的检测中心要及时将不合格样品检测结果反馈被检市农业部门和省农业厅。被检市收到不合格样品检测结果后,要立即查找原因,对问题较多的地区和产品及时跟进监督抽查。未经省农业厅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不得将例行监测结果作为依法处罚依据。

  联系人:张平 邱庆浩

  电 话:0531-67866093 67866352

  附件:2015年韭菜农药残留风险监测方案
 
 

                山东省农业厅

                2015年4月27日
 
 

 山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