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多措并举 提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成效

28.05.2018  22:55

      去年以来,烟台市福山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规范,强化督查考核,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是精心谋划,强化组织。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下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政府主导、全面覆盖、有机结合的工作原则,推动法律顾问工作网络覆盖全区;落实《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经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主动与财政部门对接,落实经费补助相关事宜,为工作开展夯实财政保障;适时召开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
      二是合理部署,明确职责。加强调研工作,将全区5家律师事务所51名律师和6家法律服务所26名法律工作者,按照“双项选择、发挥优势”的原则,合理安排到254个村居(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定出台《福山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规定、《法律顾问工作协议合同》格式文本、《法律顾问工作日志》等规范化工作要求,明确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各法律顾问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落实要求,完善机制。建立定期服务制度,要求每名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累计服务8小时,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法律讲座。建立工作日志制度,为每位律师印发工作日志和台帐,工作台帐实行“一次一记、一村一卷”,并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将所有法律顾问信息在村居(社区)进行公示,为村民与法律顾问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系机制。建立工作交流制度,区司法局要求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总结、研讨活动,每个律所、法律服务所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汇报会。
      四是严格考核,奖惩有度。严格落实《福山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有关规定,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行严格考核,采取平时督查和年终考核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由区司法局会同各镇街园成立考核小组,通过检查工作台账、听取村(社区)组织和群众意见等形式,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评估合格者足额发放补助经费,进行通报表彰,扩大法律顾问及所在单位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对评估不合格者给予警告、扣除部分补助或解除合同等处罚。
      截止4月底,全区法律顾问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933件,办理各类法律事项100余件,协助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0余起,服务群众3000余人,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