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人小区须建幼儿园 山东出台政策解决入园难

10.03.2016  17:16
全面二孩时代已经开启,幼儿园够用吗? 昨天,山东出台《山东省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化解当前幼儿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鲁网3月10日讯 (山东商报记者 徐玉芹 玄晓霞 实习生 孙洋洋)全面二孩时代已经开启,幼儿园够用吗? 昨天,山东出台《山东省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化解当前幼儿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据悉,我省5000人以上小区,六成没有配建幼儿园。而根据要求,今后3000人以上的小区就至少配建一个六班幼儿园。这类幼儿园要优先办成公办园,即便是作为普惠园使用,也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而不能任由园方随意定价。

   

  在2014年全省学前教育调研中发现,全省共有5000人以上的居住区3980个,其中已建设幼儿园的占41.93%;已建成的幼儿园中,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占31.70%,民办性质的幼儿园占61.35%,挪作他用或闲置的116个,占6.95%。

  《意见》从配套幼儿园规划、用地、建设与移交、办园、监管五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配套幼儿园与居住区同步规划,按照每3000-5000人口设置一所6个班以上规模的幼儿园的标准规划配套幼儿园。今后要将配套幼儿园用地一并纳入新建居住区和旧城改造居住小区立项审批。幼儿园建设用地与居住区项目一并办理,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幼儿园建成后,教育部门要参与竣工验收。开发建设单位未达到建设要求的,要进行相应处罚。配套幼儿园建成后,实行交钥匙工程,开发建设单位在3个月以内,无偿将幼儿园交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居住区居民子女入园需求,提供普惠性服务。配套幼儿园应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也可由教育部门无偿委托有资质的幼儿教育专业机构、社会团体、公益机构、个人等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要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严禁举办高收费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