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取消收费特色兴趣班

23.01.2017  02:04

近日,潍坊市教育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 进一步规范全市幼儿园收费行为,全面取消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的各类特色兴趣班。这是该市教育部门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出台的措施之一。

去年,潍坊市审计局组织对市区学前教育发展状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市区个别幼儿园存在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各类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以及存在向家长收取书本费、园服费等不规范收费行为,增加了家长负担,影响了教育满意度。对此,该局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了整改建议。

该市教育局对审计意见建议高度重视,在广泛论证基础上,依据上级有关规定,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从幼儿园收费项目标准,到幼儿园收费公示、清单及协议制度都进行了规范。《通知》中将幼儿园收费作为对幼儿园日常督导、年检的重要内容,对经查实存在违规收费的幼儿园,责令其限期整改。2017年新学期开始全面建立幼儿园收费公示,民办幼儿园在新生入园时,应以合同约定的方式与幼儿家长签订协议。 

根据《通知》规定,全市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伙食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床上用品费,提供幼儿住宿、合法校车服务的可收取住宿费、校车接送费。除以上规定项目外,全市所有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包括培训机构等在幼儿园开设的各类特色兴趣班)等各类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园服费,不得收取空调费(降温费)、取暖费,不得跨学期收取费用,不得以预约入园为名收取占位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民办幼儿园不得违规随意调整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调整保教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按规定于秋季开学3个月前向在园幼儿家长及社会公示,学期中间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幼儿园为提供便民服务,在家长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开办的超时托管班、半日制班、双休日班(含假期班)等,保教费按相关规定收取。违规收费情节严重将停止招生、停止办园。(张同波)

烟台市委统战部助力海外山东籍企业渡过难关
    日前,获悉海外鲁籍企业遇到困难,外事侨务办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1月10日,省委常委会利用一天时间,外事侨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