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粮食局大力开展地方储备粮库存及秋季粮油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山东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粮油安全生产大检查》(鲁粮办发[2016]50号)精神,为全面落实“一规定,两守则”,防止重大粮油储存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枣庄市粮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粮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同时还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发行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地方储备粮库存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枣粮字[2016]51号),并组成联合检查组,从11月21日至25日对全市地方储备粮库存和国有粮食仓储企业进行了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大检查。
这次大检查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排查、建立检查底稿的方法,对全市25库点,149口仓,15.4万吨地方储备粮进行了重点检查。从储粮情况看,全市储粮安全,粮情稳定,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管理上,基本做到了粮面平整,卫生清洁,储粮帐、卡、牌、簿摆放合理,记录完整。地方储备粮食基本达到了专仓储存、专账记录、专人管理,符合“一符四无”要求。
从检查情况看,各区(市)局及市直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都极为重视,并立即采取行动,开展了以“查隐患、严治理、防事故、重整改”为主题的自查工作,并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了重点检查,下达了规范的整改意见书;有的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有的又统一重新购置了安全绳,配备了消防泵及配套设施;有的及时更换了有资质的外包作业人员,并进行了安全培训;有的进行了应急预案演练;全市基层单位都统一安装了安防监控系统,并能随时从手机上查看到辖区内库点安全状况。通过自查自纠,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储粮措施得到进一步强化和落实。
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单位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1、个别单位安全生产意识仍然淡薄,重经营,轻安全。2、有的单位仓房平台上的护栏没有踢脚挡板;3、个别企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书没有层层签订和落实;4、《山东省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没有落到实处,个别单位有熏蒸方案但未及时备案;5、安全生产会议、检查、培训档案不全,且记录不规范;6、外包作业仍用不具有资质的队伍,外包人员无意外伤害险、也没有岗前培训记录;7、消防器材及配套设施老化,形同摆设;8、粮食机器设备没有建立台账,保养、维修和防护意识差,无保养制度及记录;9、无库区交通标识等;10、个别单位存在超储粮线储粮情况;11、个别单位药品随便乱放的行为;12、有的库区存在杂草丛生、地势低洼、排水不畅等情况;13、还有一部分点没有安装粮情检测系统,存在粮食检验记录不规范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各区(市)局和市直有关单位要依据“一规定两守则”的要求,从责任落实、规章制度、设施设备、作业管理等四个方面入手,查找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该加强的加强、该排查的排查、该处置的处置,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管,要真抓真管、逐级传导。细化仓储企业内部各层级、各岗位的责任,落实到人,形成高压态势,实行全员风险管理,确保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