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安排部署 强化应急督查--山东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

28.12.2017  02:03

  12月25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向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5市人民政府发函,要求各市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各市新修订的应急预案要求,果断采取响应措施,并做好信息发布及日报工作。

  经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会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省气象台,12月28日至29日,我省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5市将会有一轮中至重度污染过程。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建议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3市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并于12月28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12月30日0时终止应急响应;青岛、日照2市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并于12月28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12月30日0时终止应急响应。省级强化督查组、巡查组将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和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