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出租车管理办法 理顺监管职能
摘 要:在当下出租和滴滴沸沸扬扬之时,昨日,国家一重磅新闻在朋友圈迅速传开: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公安部两部委决定,废除实施了18年的《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据了解,该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3月16日发布并施行。如此大动作,是否意味着以滴滴打车为代表的软件约车将合法化?国家就这样放开,彻底不管出租车和专车了吗?
在当下出租和滴滴沸沸扬扬之时,昨日,国家一重磅新闻在朋友圈迅速传开: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公安部两部委决定,废除实施了18年的《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据了解,该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3月16日发布并施行。如此大动作,是否意味着以滴滴打车为代表的软件约车将合法化?国家就这样放开,彻底不管出租车和专车了吗?
这是个早该废止的“过时办法”
小编在转发这新闻到朋友圈后,就有朋友留言:这是个早该废止的《办法》了,因为城市交通管理职能早已由城市建设部门归至交通部门了。18年来,我国城市交通环境经历了天翻地覆般的变化。随着交通拥堵加剧及公共交通出行需求发展,这部规章不时引发争议,如关于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的内容,层层转包之下,就成为“份子钱”源头之一,深为公众诟病。由于该政策提到经营权可以“买卖”,在接下来的发展中,出租车行业才出现了天价“牌照费”等问题,业内人士认为,“牌照费”的存在是出租车“份子钱”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此外,该办法的部分规定,更与网络约车等新需求脱节。如该办法只规定了“出租汽车实行扬手招车、预约订车和站点租乘等客运服务方式”,目前显然已经涵盖不了近两年新近流行的网络约车方式。
是为滴滴等网约车合法化铺垫吗?
在一个关键的时间段,突然冒出这样一个新闻,大多数媒体和个人的理解都认为此是网约车是否会合法的铺垫。在微博上,小编也见到了一位知名博主的这样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