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规定:建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 优先支持

29.05.2019  09:14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5月28日讯(记者 梁雯)28日下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在济南召开。会上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条例》中要求,山东省及设区市政府发展改革等部门建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入库项目将得到审批、资金等优先支持。

    《条例》要求,山东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等部门建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明确入库标准,加强分类管理,确定优选项目并实行动态调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入库项目扶持政策,在项目审批、建设用地、资金安排、服务保障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确保重大项目实施。

    《条例》中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新旧动能转换的财政资金投入,通过提供贷款贴息、以奖代补以及风险补偿、示范推广等方式,重点支持绿色经济、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总部经济、标准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等领域。其中,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的财政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应当逐年提高;用于企业的研究与试验发展财政经费支出,占研究与试验发展财政经费支出的比重应当逐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