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山东省试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

23.08.2019  13:30

    8月22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提高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效率,2019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工作。

    提高服务效能,简化审批流程,《通知》要求,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办事,逐步实现服务标准化和智能化。一次性告知企业办理资质审批事项所应满足的审批条件,企业作出满足审批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符合承诺条件的全部材料,审批机关根据企业承诺直接办理相关资质审批手续。

    同时强化核查力度,对企业承诺内容及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实现对承诺内容核查全覆盖。对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罚并撤销其相应资质,列入“黑名单”。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申请人被撤销资质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通知》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范围进行了明确。其中,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实施项目5项,包括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实施项目12项,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同时,在省级及以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许可的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中,新申请和增项时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张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