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晓栋同志在全省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11.06.2015  18:36

(2015年6月5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精神,交流各地情况,明确今年任务,强化各项措施,深入扎实地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邀请了省人社厅魏兴隆副巡视员、省委省政府信访局高兴龙处长到会,共同研究部署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在此我代表省住建厅对省人社厅、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多年来对住建系统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昨天下午,我们观摩了淄博市两家施工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现场,淄博市住建局和这两家公司在农民工管理和农民工权益维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方面成效显著。今天上午各市交流了工作情况,提出了工作打算和很好的建议。刚才,魏兴隆副巡视员和高兴龙处长对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和支付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见,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省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成效显著,有力保证了行业和谐稳定

      自2003年国务院部署清欠工作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住建系统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牵头部门的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坚持“属地管理、关口前移、提前预防、基层化解”的工作原则,加强引导,畅通投诉,化解矛盾,防范未然,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富有成效的工作,有力维护了建筑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持了行业和谐稳定。2014年全省住建系统共受理建筑业农民工投诉举报17016起,涉及农民工23.1万人,反映拖欠工资40.3亿元,协调解决16407起、35.7亿元,欠薪解决率96.4%。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机构稳定。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在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各种大型会议上,都做出部署和安排。去年底,省住建厅等五部门《关于改进和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印发后,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枣庄、济宁、聊城、菏泽等市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或管理办法。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各级住建部门把清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紧紧抓在手上,始终坚持机构不撤,人员不减,潍坊、莱芜两市编办批复成立了专门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为清欠工作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

      二是综合防治,及时排查。各级住建部门认真履行牵头责任,检查督导工程质量安全时,同步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年春节、中秋节前都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实行网格化监管措施,领导分片包干,尽早化解矛盾。济南去年累计排查在建工程项目435个,纠治拖欠隐患186起。淄博有29个项目落实了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德州市严把工程投标关、竣工备案关、资质年审关、日常监督关等,以监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泰安市统一实行了《劳务分包合同》、《施工现场劳务人员管理台帐》、《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公示牌》等6个规范文本。

      三是热情受理投诉,化解欠薪纠纷。东营、烟台、济宁、泰安、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市清欠办面向社会公布投诉地点、投诉电话和投诉方式,并与市长热线、民生热线、信访部门和新闻媒体联动,不断拓宽农民工诉求渠道,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查,尽最大努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报酬权益。潍坊成立了12个建筑劳务工维权服务中心,开辟绿色诉求渠道,95%以上投诉案件及时得到处理。

      四是多措并举,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后果的建筑企业,暂缓拨付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及调剂补贴,资质升级、项目评优一概不予受理。对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欠薪的建设单位,其新开工项目的规划、施工许可不予受理。对涉嫌恶意欠薪的用工单位和个人,及时会同人社部门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惩处。对鼓动和组织集体上访、以讨薪为由牟取不正当利益、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包工头,列入黑名单,向全省建筑行业通报慎用,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责任。2014年,省住建厅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70家建筑企业、37名建筑劳务带班人员,进行了公开处理。其中,20家企业被停止三年的建设工程投标资格,14家企业被暂停半年的建设工程投标资格,36家企业被通报批评,37名包工头被点名通报,提醒建筑企业慎用。

      五是尽职尽责,乐于奉献。各地清欠机构及工作人员,长期工作在清欠一线,讲大局、讲奉献,克服了多种困难矛盾,顶着巨大压力,加班加点,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帮助农民工协调关系、解决问题,付出了艰辛劳动,维护了农民工朋友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很大贡献。在此我代表省住建厅对长期从事清欠工作的各地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二、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清欠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去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清理建设领域违法发包分包行为,在建设领域和其他容易发生欠薪的行业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有条件的市县探索建立健全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完善并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制度、解决欠薪问题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推广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坚决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今年5月,孙伟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就农民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其中,由省住建厅牵头的工作主要有三项:一是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保障工作,二是向农民工提供公租房服务,三是农民工公积金缴纳和使用。这说明,省委、省政府赋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为农民工服务的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当前我国经济形势复杂严峻,下行压力加大,投资增长乏力,新的消费热点不多,国际市场没有大的起色,稳增长难度加大,从省统计局提供的1-4月份开发投资和房产销售数据看,全省房地产市场仍处于调整期。投资建设增速低,全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461亿元,同比增长0.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4个百分点;商品房施工面积4.7亿平方米,同比增长5.4%,低于全国0.8个百分点;房产销售减量多,销售商品房1847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额101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6.1%、3.3%,降幅分别高于全国1.3个、0.2个百分点;房地产企业库存增大,销售不旺,致使房地产企业资金紧张,一些楼盘甚至停工,有的已成烂尾项目。导致多数房地产企业不能及时按合同拨付工程款,房地产业源头的资金紧张必然会给建筑业农民工清欠工作增加困难和压力。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形势也很严峻,新签工程承包合同额下降,应收工程款增加,经营困难。1-4月份,全省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新签工程承包合同额2838.2亿元,完成总产值245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7.7%、2.1%。

      2014年和2015年春节前我省农民工上访形势总体平稳,没有出现特别恶性的上访讨薪事件,但上访数量依然较大,欠薪案件的爆发周期由节日期间拉长到全年,呈现常态化,而且上访人数多、欠薪金额大、纠纷复杂化、处理难度大。分析这些上访案件,有五个特点:一是恶意讨薪事件上升。随着各级政府和住建等部门清欠工作的加强,施工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越来越重视,恶意欠薪比例逐年下降。目前的大多数投诉,是因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单位之间在工程款结算、材料款支付、质保金退还等方面发生经济纠纷,被转嫁于农民工引发的。二是外省企业案件频发。由于施工管理和建筑劳务都是外省人员,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对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导致外省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够重视,甚至有意拖欠,一旦出现问题,难于协调处理。三是重大案件处置困难。一旦发生人数较多的欠薪上访,往往拖欠时间长、纠纷多、争议大,若逢施工、建设单位均无力支付,短期内处理起来就更为困难。四是村镇工程成了欠薪高发区。一些地区对村镇工程疏于监管,甚至资金不落实、手续不办理就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住建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都未对建设、施工各方主体清欠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监管盲区。五是上访涉及到的工程多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有的建设单位违法分包工程,有的没有工程建设手续,有的施工单位出借资质、转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管理混乱、账目不清、合同纠纷等问题。

      三、齐抓共管,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

      (一)加大省五部门《意见》的贯彻执行力度。去年年底,省住建厅、人社厅、财政厅、公安厅、省委省府信访局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改进和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是做好建筑业农民工清欠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认真抓好《意见》的实施,确保《意见》落地,是今年全省清欠工作的重点,也是各地住建等部门的首要任务。一要抓好意见的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意见做充分的解读,让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给农民工支付管理中的角色明确定位,尽职尽责。二要抓好意见的落实。各地要立足实际,严格建筑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认真实施”一书两金一卡”制度,改进和完善对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保证《意见》确定的13条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从源头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三要抓好意见的督导检查。要建立和完善压力责任传导机制,强化《意见》实施的检查督导。这次会议调度交流了各市的贯彻落实情况,会后,各市要进一步加大对县(市、区)检查督导,强化对旧村(居)改造、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摸排清楚拖欠隐患,确保意见自上而下有效贯彻执行。

      (二)加大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形成一套部门、市地、省市之间多层次、上下畅通、左右协调的联动配合机制。一是住建系统内部要联动配合。今天的会议厅工程处、房产处、执法处、建管局行业发展处等参加,就是要大家引起重视,在今后案件的协调处理中,各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二是市与市之间要配合联动。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于在建工程的拖欠问题,由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负责,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对于已竣工工程的拖欠问题由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负责,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企业跨地区施工形成拖欠的,涉及到的市之间,要及时沟通,相互支持,共同解决。三是省市之间要配合联动。对于拖欠问题复杂、矛盾纠纷严重,施工单位处理推诿,特别是涉及到省外企业的案件,在当地住建部门协调不成的情况下,主要领导要及时向省厅汇报,省厅配合协调有关外省主管部门解决。对于发生到省投诉上访的,主管部门要第一时间派人带回解决。要加强上下之间的联络沟通,按月报送工作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化解重大清欠案件。四是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省五部门的《意见》对住建、人社、公安、财政、信访等部门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中的职责都做了明确,目前省住建、人社、公安、财政、信访等部门,配合的很好,今天省人社厅、省委省府信访局的领导百忙之中到会指导,就是一个很好的表率,目前有的市配合还不够协调,各市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这个意见实施好了,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压力就会得到明显减轻。

      (三)加强对村镇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伴随着国家城镇化战略的实施,村镇工程建设规模增大,村镇工程成了欠薪高发区。从到省上访的情况分析,村镇工程引起的农民工工资案件增多,数额较大,解决难度加大。一些地区对村镇工程疏于监管,甚至资金不落实、手续不办理就开工建设,还有的将工程直接发包给无资质的施工队伍,有的施工单位出借资质、转包工程。工程中存在管理混乱、账目不清、合同纠纷、监管薄弱等问题,留有很大欠薪隐患。这些问题,表面上是一个欠薪上访问题,实际上是村镇建设工程市场混乱的一个缩影。各市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切实把村镇工程监管好。重要抓手就是引导总包企业依法守法经营,不承揽违规项目,不出借资质转包工程。通过对发现的违规项目的严厉查处,让其认识到承建违规项目风险大、出借资质转包工程成本高的后果。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会议上,大家对如何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特别是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理清住建部门在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中的定位和角色,明确受理农民工上访讨薪的范围和处理流程。按照《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住建部门不是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主体,可是各个部门的三定方案上都有一条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毫不放松抓好清欠工作。目前住建部门负责农民工工资清欠的机构,多为临时机构、临时人员。今天会上,请潍坊、莱芜两市对农民工清欠机构的设置和实施效果进行了交流,其他市要很好的借鉴,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民工工资清欠管理工作的正规化、法制化。当前各市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一是继续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要保证清欠机构健全,抽调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工作力量,保证责任有人负、工作有人管。二是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抓好中秋节、春节等时间节点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等检查督导时,要把农民工工资管理和支付情况,作为必查内容。要把清欠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一时难以解决甚至可能会酿成群体事件的拖欠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清楚,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三是提高接访质量和效能。各级清欠机构的同志要加强学习,提高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协调处理农民工上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分析近几年到省上访的案件发现,有的由于在协调处理过程中,方式方法过于简单,工作不细致、不深入,致使拖欠问题在当地不能及时解决,矛盾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甚至矛盾激化,造成越级上访、群体上访。对因欠薪上访暴露出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市场主体要依法严肃查处,对为解决工程结算纠纷,转移工程承包风险等不合理上访利益诉求,煽动农民工集体讨薪,扰乱社会秩序的,要及时向人社部门、公安部门沟通协调,依法处置,确保我们清欠接访行政协调工作到位,而不错位。四是加强对农民工的维权培训教育。要利用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农民工夜校、典型案例示范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民工的欠薪自我防范意识,要让农民工认识到按月索取工资、及时索要工资是他们的维权义务。

      同志们,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乃至整个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全面提升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水平,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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