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将出新规

10.05.2018  20:24

5月9日下午,市渣土管理处召开2018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推进会,从会上获悉,我市根据《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将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企业名录管理办法》和《关于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对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企业划定标准,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会上,市渣土管理处召集各区相关负责人及全市20余家具有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意向的企业,介绍各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推进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目前,历下区有1家企业引入移动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设备并正式投入使用;市中区共有3家企业正在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建设;槐荫区卓威渣土倾倒场也已启动该项目;天桥区有 1 家企业已投入生产,拟再建两个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处置项目;历城区、高新区、长清区也正在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项目,设备即将投入使用。

据悉,即将实施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企业名录管理办法》要求,对于辖区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企业,纳入名录管理才可接收建筑垃圾,并需要向市城管局提出名录备案申请。此外,对企业的占地面积、设备生产能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作出明确要求。

市渣土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刘军表示,制定管理办法目的是为投资企业设置门槛,防止不符合标准的企业混入市场,让标准高的企业做大做强。下一步,企业要制定设计方案,并在一周内报送至市渣土管理处,各相关单位要强化责任,随时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实现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