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建筑工人吃上"放心饭" 山东工地食堂要达到这八项要求

03.03.2017  20:12
  工人吃好饭,才能建好房!3月3日,山东省食药监局与省住建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建筑工人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通知》明确,建筑工地食堂要达到“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加工规范、清洗消毒、场所清洁、餐餐留样”八项要求。检查工作将一直持续到今年9月份。

  事实上,不仅是建筑工人的“盘中餐”,今年,山东省将重点围绕农药使用、畜禽水产品、集体用餐、“三小”食品和农村食品安全五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省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开展专项整治,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食安山东”品牌建设。

  仅集体用餐专项整治项下,除了建筑工地食堂,学生小饭桌、校园周边、旅游景点、车站码头、高速路服务区等在整治范围内。我省将严肃查处无证经营或超范围、超效期经营,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 杨润勤 白洁 王新华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