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山东建设年鉴》2017年卷组稿工作的通知

15.06.2017  13:29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执法局、市政公用局)、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沂市园林局,菏泽市开发办,各国家级风景名胜管理机构,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山东建设年鉴》2017卷(以下简称“年鉴”)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办,是全面、真实、系统反映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年度成就的资料性工具书,是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宣传交流的重要窗口和载体。为做好年鉴组稿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鉴组稿工作

(一)栏目设置。年鉴设建设大事记、建设管理机构、住房城乡建设综述、新型城镇化、建设法制、建筑节能与科技、工程质量安全、勘察设计、建筑业、城乡规划、城市建设管理(行政执法)、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村镇建设、国际交流合作、机关建设、各市城乡建设、政策文件、附录等20个栏目。

(二)组稿内容。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报送的资料包括:文字稿、电子图片、年度总结、获奖名单、大事记、统计资料、政策文件。各市住建部门报送的资料包括:文字稿、电子图片、大事记、年度总结(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进度安排。年鉴编辑出版工作时效要求较强,请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搜集整理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相关资料,并于2017年8月30日前,将稿件及相关资料以电子稿形式(文字为word文件、图片为大于1MB 的jpg文件)发[email protected]。省建设发展研究院联系人:史振伟、刘海泉 ,电话:0531-83180910。

二、相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厅信息中心负责年鉴组织协调和督促调度,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各市住建部门负责本部门(单位)、本行业资料收集、撰稿和上报,省建设发展研究院负责年鉴资料收集汇总、编辑出版。

(二)强化稿件质量。为保证年鉴稿件内容全面、数据准确、资料翔实,各部门(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撰写稿件,避免缺项漏项。上报稿件应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并确保不出现疏漏错误。

(三)注重联系沟通。请各单位确定一名协调能力强、文字水平高的同志,负责本单位年鉴组稿、发行、图片征集等工作,并加入“山东建设年鉴”QQ工作群:615100105。人员名单请于6月20日前发[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孙运通,电话:0531-87087178。

 

附件:1.《山东建设年鉴》组稿说明及撰写要求

2.《山东建设年鉴》(2016卷)范例一

3.《山东建设年鉴》(2016卷)范例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8日

  

 

 

 

 

 

 

 

  

附件1

 

《山东建设年鉴》组稿说明及撰写要求

 

    为保证《山东建设年鉴》全书格式统一、行文规范,特对《山东建设年鉴》(2017卷)撰写工作做如下说明和要求:

    一、报送内容

   (一)厅机关各处室(单位)报送的资料

1.文字稿。各处室(单位)根据职责范围和业务分工撰写,主要记述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行业的大事、新事、特事和热门话题,全面、准确、简洁、清晰展示年度工作成就和改革发展举措等。字数控制在l万以内,按照版权法要求署名撰稿人。

2.年度工作总结。

    3.图片。5~8幅具有历史价值的纪实性新闻照片,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能低于1M。附简短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清楚。拒绝大头照、艺术照和后期制作照片。按照版权法要求署名拍摄者。

4.大事记。一句话叙述主要事件,时间须精确到日。

5.获奖名单。国家级和省级奖项名单。

6.统计资料。各处室(单位)报给厅综财处城建统计年报中的统计资料。

7.政策文件。各处室(单位)参与制定的法规和具有重要价值的政策文件。

(二)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资料

1.文字稿。主要记载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状况、年度主要成就等。字数一般在控制在5000字以内,按照版权法要求署名撰稿人。

2.年度工作总结。

3.图片。8~10幅具有历史价值的纪实性新闻照片,拒绝大头照、艺术图片和后期处理图片。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能低于1M。附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清楚。按照版权法要求署名拍摄者。

4.大事记。一句话叙述在全国或者全省具有领先性的事情,时间须精确到日。

二、撰写要求

(一)内容规范

1.本年鉴采用条目体。

2.条目内容要遵循史记资料“全、新、大、精、特、鉴、实”的原则,如实记录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主要事情,信息丰富,叙述简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准确客观反映出行业特色、地域特色和年度特色,杜绝空话、套话和臆想推理,不探讨理论问题,不写溢美之词,慎用形容词。

(二)行文规范

1.文字、数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要符合国家出版物的有关最新规定。

2.时间表述要准确,不用“近期”’“目前”等不确切的时间概念。凡与去年相比的数据,“同比”统一使用“比上年”。

3.一律使用第三人称,不用“我省”“我市”,可使用“全省”“全市”。

4.人物直书其名,不加“同志”“先生”,必要时可在名前冠以职务,名后缀以职称。

 


 

附件2

 

《山东建设年鉴》(2016卷)范例一

 

新型城镇化

●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

●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7.01%,比2014年提高2个百分点

●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达到8个,总量居全国第一

●《人口市民化、产城融合、县域城镇化、绿色城镇、文化传承、 设施建设等新型城镇化六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促进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实施方案》印发

 

【概况】 2015 年,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人的城镇化”,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召开全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原则通过《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创新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按照《〈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分工方案》和《2015 年新型城镇化工作重点》要求,制定实施“六大行动计划”,启动山东半岛城市群规划和城中村改造规划编制工作,制定 700 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实施方案,启动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和20 项专题研究,开展新型城镇化工作督查,全省城镇化发展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7.01%,比2014年提高2个百分点。

【全省城镇化水平快速提升】 2015 年,全省17 个设区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均实现了快速增长,11 个市增长 2 个百分点以上。济南、青岛、淄博、东营、威海等 5 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 以上,有 9 个市达到 50% 以上。

【城镇化工作领导机构调整】 2015 年,两次提请省委、省政府对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进一步充实了人员力量,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郭树清任组长,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等7 位副省级领导任副组长,36 个省直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地普遍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或工作机构,负责政策制定、项目推进、统筹协调、考核督查等工作。

【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 6 月 2 日,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省委书记、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姜异康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树清讲话,领导小组副组长、全体成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参加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创新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对下步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各市全部召开了城镇化工作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推进落实。

【“六大行动计划”实施】 5月,制定印发《人口市民化、产城融合、县域城镇化、绿色城镇、文化传承、设施建设等新型城镇化六项行动实施方案》(鲁城组办字〔2015〕6 号),明确了行动目标、要点、责任单位和工作措施。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建立行动计划项目库,全省共储备各类项目 1400 余个。各部门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深化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六项行动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果。

【半岛城市群规划和城中村改造规划编制】 形成半岛城市群规划初步成果,立足全省综合竞争力的提升,明确了半岛城市群发展目标、定位,进一步优化布局和形态,着力强化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同城化,促进城市群网络化发展。科学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摸清全省城中村数量、分布及形态,明确改造时序和模式,制定配套政策,促进 1000 万城中村居民完全市民化。

【《促进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实施方案》印发】 落实国家推进“三个 1 亿人”城镇化实施方案,9 月,会同省 14 部门制定印发山东省《促进 700 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实施方案》(鲁建办字〔2015〕25 号),明确了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政策措施、原则,制定了科学的任务目标。在落户数量方面,到 2020年全省实现 700 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并根据大中小不同规模的城镇,合理分解落户数量目标。在就业保障方面,每年对 48.5 万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 16.5万人,创业培训 10 万人。在落户政策方面,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因地制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地落户标准,济南、青岛要全面放开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在空间布局方面,做大做强中心城(镇)区,以“创新、绿色、智慧、人文”为方向,建设和谐宜居城市。在公共服务方面,要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2017 年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分别达到 80% 和 90% 以上,为农民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资金保障方面,建立财政转移支付、预算内基建资金、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三挂钩”机制。

【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积极部署开展城镇化试点工作,探索城镇化发展的模式和路径。章丘、龙口、邹城市和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入选第二批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山东省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达到 8 个,总量居全国第一位。3 月,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 11 部门公布省级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制定印发《山东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确定莱芜、桓台、滕州等 9 个市、县以及胶州市李哥庄镇、滕州市西岗镇等 7 个镇列为省级试点。省财政列支 1.8 亿元补助经费支持试点地区开展工作。7 月,组织新型城镇化试点培训班,通过集中授课、工作交流和实地考察,进一步厘清思路。12 月在邹城召开试点推进会,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

【新型城镇化考核督查】 会同省考核办,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及其增长幅度”指标纳入省对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研究提出了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办法,经反复修改,报请省领导同意,9 月底,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71 号)。11 月中下旬,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配合省政府督查室,对各部门落实改进城镇化率统计工作专题会议情况进行督查,定期调度部门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城镇化理论政策研究】 会同有关部门,对改进城镇化率统计核算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厘清了我省城镇化率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同省统计局等部门开展城镇化率统计核查,邀请国家统计局来山东省调研。围绕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试点开展和体制机制创新,聘请省内外研究机构,开展了四化同步发展模式与途径、城镇密集区协调发展机制、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模式与机制、人口管理服务创新等 20 项专题研究。会同省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主导制定了 3 项智慧城市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了 16 项城镇化建设领域的地方标准。

【新型城镇化试点培训】 7月13 至17日,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培训班成功举办, 4个国家级和19 个省级城镇化综合试点单位的 50 余名负责人集中参加封闭培训。副厅长耿庆海出席开班仪式并授课。邀请国家部委和国内知名专家围绕城镇化综合试点改革思路与推进措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创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城乡一体化发展等 5 个课题作辅导讲座,并组织学员到江苏宜兴和浙江嘉兴、诸暨等地进行现场教学。

【城镇化宣传】 全年在《山东新闻联播》《大众日报》等主要媒体发稿 40 余条,营造了推进城镇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山东新型城镇化》内参】 年内共出版 7 期,完善提高专题聚焦、热点关注、齐鲁动态等栏目,创新开辟试点之窗栏目,解读政策、剖析热点、总结经验,对全国和全省城镇化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反映,为省委、省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指导各地开展城镇化工作。结合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专题聚焦的形式,重点就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产城融合、户籍制度改革、棚户区改造、农村土地流转、城镇化基础设施投融资、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等城镇化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结合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部署,以专辑的形式,对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2015 年全国两会精神、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进行了科学解读和深入剖析;结合各地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创新实践,以试点之窗、齐鲁动态的形式,科学总结推广各地推进城镇化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城镇化发展报告】 11 月,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审定,《2015 山东省城镇化发展报告》由黄河出版社出版。《报告》集中反映了 2014 年度全省城镇化监测评价的主要成果,共分监测评价报告、专题研究报告、典型案例报告、统计监测数据和附录五大部分,其中监测评价报告部分系统分析了全省、设区市、县域、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城镇化发水平;典型案例报告重点反映了威海、寿光、广饶、邹城、义堂镇等地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创新思路和模式;专题研究报告系统总价了国外城镇化建设实践及经验借鉴,全面对比了山东与外省城镇化发展优势与不足,深入分析了山东省人口分布空间格局及变化趋势。《报告》认为,2014 年山东省城镇化发展呈现以下几大特征:一是城镇化发展进入质量提升新阶段,全省城镇化工作重点由蓝图设计转向改革攻坚,人口市民化、用地保障、投融资创新等多项改革取得突破;二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城镇化新动力,产业就业支撑进一步增强;三是人口流动以省内近域为主;四是绿色化引领生态文明建设新方向;五是基础设施建设扩容与提质并重,市政设施水平稳居全国前列;六是农业现代化对城镇化推力增大,城乡一体化步伐进一步加快。(蒋习芝)


 

附件3

 

《山东建设年鉴》(2016卷)范例二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概况】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当好“市民勤家政、城市好管家”总体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抓手,以城市管理标准化建设为重点,不断推进城管工作网络化、标准化、阳光化、贴心化。年内济南市道路保洁经费增至5亿元,招标保洁道路增至6621万平方米,3.8万处公厕及楼房化粪池全部实行档案式管理,5座新建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转运能力500吨/日,9个县(市)区全部通过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认证。2015年3月,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城市环境保洁】 进一步推动环境卫生市场化进程,济南市城管局指导各区按照“区为主、市统筹、全覆盖、市场化”原则,道路保洁投入费用由1.2亿元提高至5亿元,招标保洁面积由1627万平方米跃升至6621万平方米(其中主次道路4744万平方米、支路1877万平方米),城管系统道路保洁管理实现全覆盖。在全市评选出420座星级公厕、100条示范道路,学习推广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漠地区道路保洁经验并深入开展“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提升行动。根据济南市的统一部署,济南市机械化清扫大队将经十路、纬二路、工业南路道路保洁工作整体移交给各区,主要负责市区6条高架路、5座立交桥的道路保洁工作。城肥清运单位采取“六勤六多”工作法(勤巡查,多到社区转一转;勤交流,多和居民谈一谈;勤清疏,多为居民服务点;勤创新,多为居民解难点;勤走访,多让居民提意见;勤宣传,多树一线新亮点),与居委会签订便民服务协议书,全年共清疏化粪池4万余处,清除粪便近40万吨,疏通管道超过38万米,居民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城管数字化建设】济南市城管局将12345市民热线、16039城管热线、“双述双问”、新闻媒体监督等“七线”反映的问题,纳入数字化城管日调度,列专题、定专人,直至问题解决。在济南市数字化城管平台设立城管投诉、全民城管通、门户网站、政策法规库、微信平台、地图导航、统计考核信息发布等栏目,实现案件上报、服务查询、互联互通、二维码接口展示、社区终端等5大功能,全年受理各类热线46880件,处置46680件,处置率达99.57%。

【城管社会动员】 新建社区城管工作站500余个、规范引导城管志愿队伍126支,动员沿街商铺、机关院校、部队官兵等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媒体考评团”“市民督导团”对城管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和考核,让媒体和市民当“考官”,监督城管创卫成效;与新闻媒体联动,建立了新闻通报制,先后推出5期“红黑榜”,督促基层加强监督、抓好落实;与市电视台生活频道联合推出“小赵说城管”栏目,全年播出38期,在社会上取得广泛好评和影响。发挥城管慈善工作站作用,动员爱心单位加入城管爱心店、环卫工歇脚点、救助困难摊贩等公益活动。

【建筑渣土整治】 按照“源头管理标准化、途中监管常态化、行业建设品牌化”的“三化”目标,严格落实“六个一”(一条硬化路、一组管理保洁人员、一个清洗站(点)、一套工地管理档案、一套建筑渣土运输管理系统、一组文明施工公示栏)、“五不开工、四不出门”(五不开工: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未落实建筑渣土倾倒场点不得开工,未使用核准运输单位及车辆不得开工,未签订建筑渣土规范处置承诺书不得开工,现场管理、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得开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得开工;四不出门:车辆超量装载的不能出门,车辆密闭不严的不能出门,车体不整洁、车轮带泥上路的不能出门,手续不齐全的不能出门)制度和“三个一律”(所有裸露渣土一律覆盖,所有片区、工地内道路一律硬化,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四个从严管控”(从严管控工地源头,从严管控重点区域、重点工地,从严管控违规运输行为,从严管控扬尘污染)要求,对全市1600余处建筑渣土处置工地和1562辆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实行数字化全时段监管,全年对89家建设、施工和运输单位给予上门约谈、书面警告、停业整顿等处理,49辆渣土车摘牌停运,30处工地停工整改,7家公司被逐出济南市建筑渣土处置市场,有效规范建筑渣土处置管理。采取科技手段治理建筑工地扬尘,在高新区汉峪片区2个工地试用与山东大学共同研发的建筑工地扬尘智能监测喷淋系统。

【城管标准化建设】 按照“标准化配置、标准化作业、标准化管理、标准化检查、标准化考核”要求,对城管业务的65大类430项3200条标准,细化到岗、责任到人,制定了《济南市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在城管系统全面实行,组织开展不同业务、不同层级的培训班45场,共培训1.1万余人次,11次组织标准化交流座谈,打造管理、执法、作业服务等专业89个示范点,使“执行者有标准,考核者有内容,监督者有依据”,让标准成为“城管人”的自觉习惯。

【《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修订】 对1999年颁行的《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进行修订,2015年9月24日经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颁布。此次修订共收集各方意见1896条,吸收归并为17类,一是调整充实管理范围,扩大城市市容的调整范围和内容,充实城市建(构)筑物、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照明、居住区、园林绿化、城市水域、广告标识等九项城市容貌内容;二是明确部门管理职责,不仅对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作了原则规定,同时对各部门加强城市市容监管、协调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对危害严重、影响较大、屡禁不止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适度提高罚款额度。修订进一步明确全面管理、基层政府责任、部门职责、维护管理责任、社会参与、协管员聘用、居住区管理、临街经营管理、工地围挡设置、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要求,济南市城管系统采取“包区挂办”的模式,对照城市管理部门职责和工作特点,将市、区、街三级城管工作人员“定点、定人、定责”分布到重点区域。按照分类、分级、分期的整治思路,在全市深入开展“治脏、治乱、治破、治违”系列行动,共拆除楼顶广告15处、立柱广告10处、清理条幅布幅1700余条,拆除广告牌2.9万余处,规范商业牌匾3.5万余处,更换过期内容214处。按照“定点设置一批、提升规范一批、特色打造一批、整治取缔一批”的思路,会同工商、商务等部门,规范临时便民市场、摊点1300余处,改造提升便民市场107处。联合公安、食药、环保、工商等部门规范提升露天烧烤点959处,取缔439处,打造牛阵烧烤、啤酒花园、恣街烧烤等100余处烧烤示范业户。按照准物业和社区引导+居民自治两种模式,重点在历下区燕山小区、市中区舜玉南区等18处开放式小区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以“十无双提升”(“十无”:无暴露垃圾、无残垣断壁、无污水漫溢、无乱搭乱建、无破损广告、无乱堆乱放、无建筑渣土、无裸露土地、无杂草丛生、无乱贴乱画;“双提升”:植树造林绿化提升、景观节点打造提升)为基本目标,通过“区县总责、部门包区、重点打造”等方式对铁路沿线进行提升整治;对市中区经六路、长清区峰山路等34处市容道路,槐荫区非遗园周边、天桥区洛口浮桥等6处城市出入口及窗口部位开展重点整治。

【环卫设施建设】 济南市新增配置各类环卫作业车辆近5000辆,按照无臭味、无噪音、无污染的环保标准,全市新建5座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转运能力500吨/日,新建公厕21座、4处加水点、保洁员歇脚点12处、垃圾桶清洗站,3处、环卫车清洗站2处。根据生活垃圾转运站设施建设水平、管理水平评出三个等级进行奖励,全市有68个转运站达到三级以上水平。按照房地产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卫设施与项目主体“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启用)要求,落实“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各区城管局、环卫管护中心抽查督促20个房地产项目环卫设施配套建设工作。济南市第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填埋场工程市政部分通过市政质检站验收投入试运行,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已经市环保局试生产批复、初步验收后商业试运行,济南市垃圾处理二厂日焚烧处理垃圾近2400吨、日发电80万度,全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全市建立新型生活垃圾收运模式,进一步规范垃圾桶管理,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开展垃圾桶定点设置试点工作,完成7200个垃圾桶定点任务;历下区建成使用2个大型垃圾桶清洗站,市中区由街道办事处成立专业清桶队每周清洗两次垃圾桶,槐荫区设置12个垃圾桶小型清洗站。在市中区设置专业收集箱,委托专业公司开展废旧衣物分类收集试点工作。

【城乡环卫一体化】 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资金保障长效机制,探索农村垃圾减量化,所有县市区均通过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认证。按照“管干分离”要求,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行模式,提高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效率,济阳县9个乡镇、平阴县8个乡镇整体实施市场化运作,历城区7个乡镇纳入市场化运作,全市实施市场化运作的乡镇已达29个,占总数的35%;完成章丘市1处、商河县2处、长清区6处的垃圾分类及桶定点试点工作。聘请第三方对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工作进行全面跟踪管理及考核,以乡镇(街办)为单位,进行月度检查,委托市民调队对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情况进行电话调查。

【城市厕所开放联盟】 济南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创意发起,联合市旅游局和新闻媒体开展的“城市厕所开放联盟”活动,自2012年2月启动以来,已有880余家沿街单位和个人加入,解决了新建难题,实现了社会问题社会参与解决的思路,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约1.76亿元。“城市厕所开放联盟”实施“一书两牌五件套”规范化管理制度,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与加盟者统一签订“文明公约承诺书”、设置“导示牌”和“卫生管理制度牌”,并向加盟单位可选择配发五件保洁用品(“一瓶清厕剂、一把厕所刷、一只垃圾桶、一块肥皂、一包垃圾袋”),易耗保洁用品每月补充一次。2015年4月,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山东省副省长季缃绮的陪同下,就济南市“城市厕所开放联盟”在打造旅游城市、方便市民游客中的经验做法进行实地考察,给予高度评价,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中央媒体在全国推广济南市的经验做法。2015年评选21家“城市厕所开放联盟”先进单位。2015年8月,济南市“城市厕所开放联盟”被国家旅游局评为七个“中国旅游业改革发展创新奖”之一。(张辉 阴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