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深入贯彻《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

26.04.2017  21:40

 

  济南市档案局围绕全市“453”工作大局,切实服务重点项目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深入贯彻国家档案局《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不断提高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指导水平。

  一方面,明确要求。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一是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协作,形成促进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开展的合力。二是要强化前端控制,认真抓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登记工作,力争把登记工作做实做细。三是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流程,规范工作行为,提高业务指导水平。四是要健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行政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监督书制度,做好跟踪监督指导。

        另一方面,细化标准。举办建设项目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培训会,从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体制机制、组织管理、监督指导、登记验收等方面入手,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中如何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流程、规范工作行为等,对《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进行详细解读。会议还就进一步明确2017年全市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任务,做好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指导,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思路和措施方法。 责任编辑: 济南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