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县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工作取得新突破

11.12.2015  13:20

  对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并竣工验收,既是《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要求,还是放射诊疗许可的前置条件。 

  今年,随着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执法力度的加大,这项工作终于有了突破。兰山区、河东区相继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进行了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工作。2015年,兰山区共对1家单位进行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4家单位进行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效果评价;河东区完成了1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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