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
4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济南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情况的汇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各市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等主要法律制度、落实污染防治责任、依法加强环境监管、推动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空气质量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
1、学习宣传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环保法、大气法等主要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有关的总量控制、污排许可、监测报告等法律制度的落实情况;
2、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各市对环保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分析存在问题的具体原因,提出并落实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3、省环保厅及各市要提前列出2017年以来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包括主管部门环保责任落实情况、履职尽责以及对环境问题采取措施进展情况等。检查组到各市后,即刻根据各市提供的问题清单随机抽查问题现场;
4、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方面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及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5、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绿色化工、清洁能源利用等方面情况;依法加强综合治理,推送区域联防联控,控制工业企业、机动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治理情况;
6、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地放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查处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以及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情况;
7、干部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的落实情况,空气质量改善生态补偿办法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环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对措施情况;
8、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9、按照要求,做好环境保护专题询问,根据我省当前环境形势,书面提出各市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分6组,各由一位副主任带队,赴17个设区的市开展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