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好贫困农户“两后生”报名培训工作的通知

09.02.2015  10:21
山东省 扶贫 开 发 办 公 室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件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鲁扶贫管理字〔2015〕2号

关于组织开展好贫困农户
“两后生”报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农村扶贫工作力度,加快我省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经研究确定,2015年在摸清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拟参加培训的初中、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底数,全面掌握各地培训需求的基础上,拟对贫困农户“两后生”组织开展培训。现将有关报名培训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报名

  培训对象为2014年省定贫困村中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两后生”,年龄一般不低于14周岁。组织培训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负责制定印发《招生简章》,说明意义,讲清政策,明确培训专业,提出培训目标。符合条件的“两后生”自愿报名,选择参加一项就业技能培训。参加培训对象要认真填写《山东省贫困农户“两后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经村委会审查、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报,由乡镇政府把关,县(市、区)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审核汇总,并填写《山东省贫困农户“两后生”培训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市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并填写《山东省贫困农户“两后生”报名参加培训专业和时间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5年2月底前分别报省扶贫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

  二、培训方式及待遇

  坚持真扶贫、扶真贫的原则,根据培训对象所选择的专业和相关需求,重点依托当地技工院校或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培训期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补助;对拟参加两年期以上学历培训的“两后生”,学习期满后,不再享受生活费补助;对因大病、大灾等特殊原因致贫的“两后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县和市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以及培训院校核实无误后,培训期间食宿费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并报省扶贫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培训院校或定点培训机构要确保培训对象真正掌握就业技能,并通过相应的技能鉴定,力争实现“培训一人、转移就业一人、带动一户脱贫致富”的目标。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训对象报名推荐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安排得力人员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切实把做好贫困农户“两后生”培训就业工作作为解决贫困农户增收脱贫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严格审核把关。结合精准识别结果和培训对象条件,严格报名手续,严格推荐程序,严格审查资格条件,确保把想参加培训的有志青年推荐上来。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培训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搞好宣传发动。各级要把贫困农户“两后生”培训条件、推荐程序和有关政策原原本本地向基层部门和群众宣传好、传达好,鼓励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积极报名,调动县、乡、村等方面的积极性,切实把好事办好。

  附件:1、 山东省贫困农户“两后生”报名登记表

     2、 山东省贫困农户“两后生”培训报名汇总表

     3、 山东省贫困农户“两后生”报名参加培训专业和时间汇总表

          山东省扶贫    山东省人力资源
          开发办公室     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