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

26.09.2014  16:40

  为解决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在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经济来源、疾病医疗等方面存在一些特殊困难,烟台高新区多措并举着力开展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

   实施亲情结对。 在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倡导下,充分调动政府部门、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力量,组织志愿都队伍,与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进行亲情结对。每个家庭安排一名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和一名社会志愿者,按照“1234”的要求搞好服务:即每周一次电话,每月两次登门慰问,每季三次帮工,每年四次联谊(包括陪同免费查体、陪同庆生、陪同重要节日)。亲情结对活动让计生困难家庭切切实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既鼓励他们早日走出困境,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又有力地促进了计生工作不断推进。

   实施经济帮扶。 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依法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并建立动态长效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享受每人每月4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农村享受每人每月150元、城镇享受每人每月270元补助金。对母亲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区街计生协及时上门慰问,同时发放一次性精神慰藉金10000元,村计生协根据村规民约中的相关规定发放2000-1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慰藉金并在今后生活中给予多方面的照顾。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区直部门、街道、村居优先安排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

   实施医疗保障。 在实施医疗保险过程中,对参加新农合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个人缴费部分给予不低于20%的补助,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的补助。建立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档案,每年组织他们到医院进行一次免费查体,并对患病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治疗。

   实施养老照料。 计生困难家庭在养老方面可主动选择居家养老或到养老机构集中供养,养老机构优先接纳计生困难家庭老人,并通过社会保障体系对无生活来源的特殊计生家庭老人进行政策倾斜和经济补助,让他们能够安享晚年;针对计生困难家庭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计生部门定期救助并主动协调民政、劳动保障、卫生、妇联等部门对口实施帮扶救助,在城乡低保实施过程中,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计生困难家庭帮助他们及时办理低保手续,并在住院报销方面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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