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筹资5920万元支持开展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试点示范

17.08.2015  16:08

 

      为保障饮用水安全,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厅,扎实开展2015年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试点示范工作。省级筹集资金5920万元,根据试点示范县乡村人口、行政区面积、生态县示范考核等次、2015年工作量等因素,将资金切块下达淄川区、栖霞市、乳山市、阳信县等4个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区域。根据要求,开展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试点示范的县(市、区),将按标准划定水源地保护范围,彻底解决水源地污染隐患,并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饮水安全保障机制和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