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弃婴案”最新进展 90后母亲涉嫌遗弃罪被取保候审

17.08.2016  00:37

12日刊登弃婴一文版面截图

  备受社会关注的堤口庄“公厕弃婴案”,有了最新情况:弃婴母亲被找到后,因涉嫌遗弃罪被警方取保候审。有法律人士则认为,对弃婴的母亲取保候审,主要是考虑到该女子尚在哺乳期内。

  12日23点35分,天桥警方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称,经过连续工作,已于当天下午找到了弃婴的母亲。13日13点,天桥警方再次发布一条短消息称,已将涉嫌遗弃罪的赵某(女,24岁)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随后,记者多次联系天桥警方,得到的回复均是:因案件涉及诸多细节,具体情况仍需进一步调查,其余情况仍需等待警方官微权威发布。

  在“公厕弃婴案”被媒体曝光后,引来众多市民的关注,对于弃婴行为,也有很多法律人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一种说法认为,婴儿母亲的行为存在故意杀人的成分,应依照故意杀人来追究刑责;也有人认为,目前案件案情仍没有警方的官方结论,且婴儿母亲的状况也不为大众所知,其行为还是主要涉嫌遗弃。

  从客观上看,遗弃罪通常是将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他人家门口、街头、车站等。故意杀人罪则是将婴儿或行动困难的老人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例如,将婴儿遗弃在深山中。

  针对相关问题,记者联系到了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范永雪,其认为,目前依照警方的通报来看,婴儿母亲的行为涉嫌遗弃罪,但其行为是否有故意杀人的成分,还需要下一步看案情的调查情况,目前尚无法排除。

  “因为婴儿所发现的位置,是在冲水的粪池内部,还是相对较为危险的一个环境。”范永雪介绍,以往分辨弃婴行为是否涉嫌故意杀人,主要看犯罪动机,例如,有父母将新生儿抛弃在荒野中,令其自生自灭,这就涉嫌故意杀人,虽然在此案中,公厕是个人来人往的地方,可能会有人发现孩子,但尚且连着脐带的孩子,被人发现时是在粪池内部,恶劣的环境也可能会让孩子失去性命,“未来如何定罪,关键还要看这位母亲的供述,其当时对婴儿放置的位置、证人证言等。”

  范永雪表示,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妇女怀孕生子后的一年内,被视为哺乳期,因此警方对赵某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