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张家洼:“三警驻所”机制提升基层基础工作实效

02.03.2016  10:58

面对民警队伍年龄偏大、打防弱化等实际,莱芜市公安局张家洼分局立足辖区实际,几经调研论证,把减轻派出所压力、力推机关室队实战化作为突出重围的着力点,在2014年实行“对口增援,应急联动”机制的基础上,2015年又相继推行刑侦、法制、消防“三警驻所”工作机制,破解了公安工作裹足不前的困境。

刑警驻所”,打击防范相得益彰

刑警驻所”,是以派出所为单元分设办案组,刑侦大队倾力而为,每个派出所固定专职办案民警参与其中,社区民警鼎力配合,组成精干专业队。办案组所需车辆、勘查器材、办公设施等主要装备由分局调配,派出所提供办公场所及车辆等后勤保障。根据地理位置和日常发案数量,再划分为若干个办案小组,由刑侦大队长统一协调统筹,实行搭档制,并配套实行主办侦查员制、办案积分制、一案一奖、绩效考核等制度。

以往,张家洼分局刑侦大队、各派出所各自分担破案任务,常因现场勘查、信息采集、指标考核、调人用车、后勤补给等问题出现所队各自为战的情况,同时,多头、多人接办刑事案件,易造成办案质量不保、办案周期延长,引发当事人的不满甚至投诉。“刑警驻所”机制解开了这一困扰派出所工作多年的困局。办案组由过去等案上门、被动接案转为主动寻访破案,并与派出所实行打包捆绑式考核,办案多少通过积分制与一案一奖挂钩。“刑警驻所”机制为派出所解放了警力,使其有充沛的警力专司接处警、行政案件查处、落实安全监管、开展治安防范等基础性工作。

同时,张家洼分局党组成员、机关民警主动承担起诸如警卫、大型活动安保等临时性、阶段性任务,使刑侦大队和各派出所的警力得以最大释放。驻所办案组担纲破案,派出所专职防控,两条主线脉络清晰,两大阵地相得益彰。“刑警驻所”机制2015年8月试行后就取得明显成效,分局各项动态考核指标在当年7月位于同序列末位,8月份以来始终位居分局序列前两名;2015年下半年,辖区刑事案件发案数与上半年相比下降34.6%,而破案数、拘留人员数、逮捕人员数分别上升33.3%、38.9%和112.5%。

法制驻所”,执法监督关口前移

法制驻所”,即法制大队民警分为两组,分头处理日常事务和深入所队跟班提供法制服务,每人每月驻所队7个工作日以上。自接处警开始,法制大队民警在受理立案、调查讯问、采取强制措施、提捕移诉、查结处罚等各个环节开展案件评查,变事后审查为案前介入,及时纠正执法问题。同时,通过跟班指导、开办讲堂、以案释法、案例点评等多种举措,转变基层民警执法理念,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提高民警执法水平,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法制民警深入所队跟班工作,也转变了过去“居高临下”的作风,促进了执法办案质量的整体提高。

2015年以来,张家洼分局法制驻所民警共审核刑事、行政案件92起,发现执法方面的问题51处,已全部督促纠正;未出现行政诉讼败诉、检察院不起诉、法院判决无罪等情况,未发生民警因执法过错引发的当事人上访等事件,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稳步提升。

消防驻所”,筑牢安全防火墙

消防驻所”,即向每个派出所派驻一名消防官兵,实行每周2天驻所制,向社区民警面对面传授专业技能,手把手指导开展现场检查,深入社区村居开展消防常识宣传;与所内民警联手对“九小场所”进行强化监管,组织夜查等专项行动,建立消防档案。“消防驻所”、队所联勤,消除了过去消防大队与派出所分片把守、配合不畅等弊端,突破了“两不介入”的盲点,实现了消防安全监管无死角。

自2015年6月“消防驻所”机制推行以来,张家洼分局各所队已在危化品行业及重点区域组织模拟演练10余场次,对6000余人进行了专业培训;消防安全检查持续开展,共检查单位、场所1163家,排查隐患720处,下发整改通知书411份,作出行政处罚30起,整改消除隐患684处,整改纠错率达95%,消防安全状况趋稳向好,重点消防单位和部位隐患显著减少。

2016年初,张家洼分局“消防驻所”机制出现新突破,依托梁坡派出所辖区商贸群组建消防区域联防队,建设区域联通、报警联动的局域网,通过微信群实现可视互联、互查互检、互帮互救,逐步落实消、防、巡一体化职能,并推行建设微型消防站,实现专业消防与义务消防的互补,进一步减少重点区域的消防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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