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外侨办开展《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广场宣传活动

08.07.2015  11:11

  为加大《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其在凝聚侨心、汇聚侨智,涵养侨源、发挥侨力,维护侨界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7月2日,枣庄市外侨办在峄城区坛山广场开展了《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广场宣传活动。市外侨办副主任高芳参加了活动。
  活动现场,摆放了侨法宣传展板,向归侨侨眷和现场群众发放了宣传手册、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华侨来鲁定居、归侨侨眷身份认定、“三侨考生”身份认定等侨务法律政策,法律顾问和侨务工作人员还在现场就归侨侨眷关心的问题提供了详细的法律咨询和政策解答。峄城区司法局、国土局、人社局、建设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有关单位也在坛山广场设置了宣传站点。
  此次广场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人士对侨务工作及侨务政策、涉侨法律法规,特别是对《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的了解,营造了知侨法、护侨益、聚侨心、促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枣庄市外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