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拓宽公众参与途径

04.11.2014  08:45

没想到我的建议纳入立法计划

山东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拓宽公众参与途径

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增加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人数,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完

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

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摘要

□ 本报记者 齐 静 张春晓

我从2006年起承租经营一处报刊亭,最近北京朝阳区等地出现了拆、迁、取消报刊亭的行动,担心自己也会遇到这种情况。目前很多国家对报刊亭的经营管理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们也应该制定相关规定。”10月24日,省政府法制办收到了一封立法建议信,写信人是潍坊市市民赵贵武。

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开门立法、公众参与是个重要途径。“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从中央层面首次对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提出要求,既符合立法精神,也回应了当前社会现实。”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孟富强告诉记者,山东去年开始就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10月20日,省政府法制办在其网站上挂出《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度省政府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透明度。

接到公众打来的电话或来信,“出乎意料”和“十分感动”是省政府法制办法制一处处长孙成文的感受。去年10月,省政府法制办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公告发出后,群众参与热情很高,几乎每天都能接到电话。孙成文告诉记者,去年共征集立法项目建议40余件,建议涉及内容广,大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

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不仅在法制部门和大众之间搭建起一座桥梁,更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立法要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的重要前提。翻阅从去年至今社会公众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不难发现,有些建议只是一个想法,有些可行性不太高,还有些反映的是执法问题,比如提出“广场舞噪音扰民需进行立法管理”等;有些则含金量颇高,从中可以看到各个领域专家的影子。去年最终有5项社会公众提交的立法项目建议,被省政府法制办列入了立法计划。

目前正在研究起草的《山东省海岸带管理办法》就是其中之一。该规章最初的立法建议,来自海岸带研究领域的专家郑茂坤。在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工作的郑茂坤,针对当前海岸线及空间资源争夺趋热、高密度水产养殖等问题,提出加快制定《山东省海岸带管理条例》的建议。接到建议书后,省政府法制办及时与省海洋与渔业厅联系,对其立法建议进行论证,最终将其纳入二类立法计划,并将“管理条例”改为“管理办法”。

没想到我的建议真的被纳入立法计划,向大众征集意见是集众人之智慧来服务社会,也使立法过程更加合理化。”一向严谨稳重的郑茂坤心情有些激动,他呼吁更多的专家学者能将自己的想法拿出来分享,推动国家法治的进步。

今年省人代会报到的当天,代表收到一份来自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邀请函”:如对2014年立法计划中的哪件法规比较关注或熟悉情况,欢迎报名参加该立法项目的立法工作。“在相关法规的调研、起草以及征求意见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通常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并听取他们的意见。但在省人代会召开之际,即向代表公布当年的立法计划并邀请代表参与立法,在我省尚属首次。”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代表报名参与的热情大大超出预期。

拓宽公众参与途径,立法过程中及时让公众参与听证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今年我省相关工作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增加了立法机关主导组织的听证会的次数。此举指向的问题是,如果将听证会交给相关权利部门组织,在听证报告的公开和使用上缺乏监督。

今年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听证会中,影响力最大的当属8月的《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社会关注高,省政府法制办邀请10位立法听证陈述人,围绕4个争议比较大的问题进行了听证陈述,最终一些陈述人的建议被采纳。如在最低补偿面积方面,就听取了陈述人提出的“高层建筑和多层建筑面积不一致,经济发达城市与经济欠发达城市最低补偿面积不一样”等建议,将具体制定标准的权力交给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