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微信摇出“美女”约见面 当心微信变“危信”

22.05.2015  13:10

微信的“摇一摇”、“漂流瓶”、“查看附近的人”等功能,被很多人视为“交友神器”。然而,这个“交友神器”却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变身为“网络犯罪工具”。近日,齐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利用微信交友实施敲诈勒索的案件。
      2015年2月中旬,被告人高某与被害人张某通过“查看附近的人”,加为微信好友,高某称自己是一名叫“王某”的女子,并利用色情语言诱惑张某,引诱张某见面。2月28日下午,高某与张某约定在齐河县城区永乐街路南已出租房内见面。见面后,张某才发现对方是名男子,高某以欲告知张某妻子“张某勾引其女友王某”一事相要挟向其要钱,张某因害怕随后在齐河县德百邮政储蓄银行ATM机取款5000元给了高某。事后,张某怕家里人知道丢人,一直未报案。后在网上搜了类似情况的处理办法,想通后才到公安局报案。
      犯罪嫌疑人高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经被齐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说法
     
由于微信朋友圈无需实名认证,很容易混入一些不法分子,各地已发生了多起利用微信实施犯罪的案件,他们多采用“随即钓鱼”、约会见面等方式,利用微信的“摇一摇”、“查看附近的人”等功能,骗取他人信任,实施抢劫、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
      一、在日常使用中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随意加陌生人为好友,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
      二、为防止陌生人发“微信”骚扰,可在微信隐私设置里对其进行设置,关闭微信、微博等手机程序中自带的定位功能,以免泄露自身的信息;
      三、不要把自己的个人隐私、私密照片轻易透漏给陌生“微友”,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安全,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应第一时间报案。(齐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