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微山县两城镇鲁村开山采石粉尘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16.05.2016  21:16

  网友反映:微山县两城镇鲁村开山采石粉尘污染问题。

  微山县环保局回复:我局根据2016年3月11日召开的微山县两城镇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微山县两城镇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已将您反映的内容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严格监督石料厂、灰粉厂安装使用除尘防尘装置;堆料周边配备高于设计堆高的围挡,安装喷淋降尘设备,做到全覆盖,定时洒水,确保场地无扬尘。破碎、筛分、输送、下料口、料仓等生产系统全部封闭运行。粉碎机进料口安装高效喷淋设备并确保正常使用;装卸物料采取洒水、喷淋、封盖等措施,确保达到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的“三防”要求。各石料厂运输车辆须采取严覆盖、防遗撒等密闭运输措施,车体须配有本石料厂标志牌,并编号管理。

  与此同时,县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我局联合两城镇政府采取视频监控和巡查、昼查和夜查的方式,不分节假日,24小时不间断检查。对巡查中发现的因生产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产生的扬尘污染环境的部分石料厂依法实施了处罚。

  鉴于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异常严峻,2016年4月30日,我县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印发了《关于责成两城镇政府对粉尘污染点源实施停产治理的通知》(微气综治发〔2016〕9 号),已责成两城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即日起立即对境内山石开采、石料加工、港口码头等粉尘污染点源实施停产治理。目前,两城镇辖区内石料厂处于停产状态。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两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两城镇石料厂的监管力度,强化巡查力度,按照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严管重罚,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