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志·中小企业篇》志稿评议会召开
3月11日,《工业志•中小企业篇》志稿评议会在济南召开。省中小企业局邀请省史志办及有关方面的领导、专家、学者和资深的老领导、老同志,对志稿进行评议。省中小企业局王兆春局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史志办刘爱军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史志办刘娟副主任、省局老领导,省政府研究室、省经信委的专家参加会议。会议由省中小企业局杨亚强副局长主持。
王兆春局长介绍了省局修志工作情况,《工业志·中小企业篇》评议稿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时代性。本次续修志,中小企业篇的断限为1996年至2005年。这一时期,经历了乡镇企业的二次创业和改革改制,民营经济突飞猛进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三个亮点”之一,随着我国经济与国际的接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这些内容都在这部志书里作了重点记载与展现。二是资料性。坚持“搜编并举,以搜保编,以编促搜”的编纂方针,把资料工作贯穿整个编纂工作的全过程,使该部志书具有较强的资料性。三是创新性。在编纂过程中,认真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做到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志书所记载的这10年,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突出的标志是与时俱进,最大的动力是创新发展。志书浓墨重彩地记述了10年改革创新的“亮点”工作,较好地展现了全系统开拓创新、服务发展的各项成果。谈到修志的体会,王局长指出,敢不敢担当,有没有使命感,是能否做好修志工作的关键。修志自古以来是大德大善,是对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弘扬;精益求精、追求完美,才能保证修志工作良好的质量。省中小企业局把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史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放在一起进行研判和梳理,避免了因为就事论事,只管本部门,不管其他,而可能导致的相关联大事之间的割裂。从严要求、从严志书,才能使修志工作锻炼队伍。把写好史志当作对工作能力的检验,使修志成为教心育人的课堂,使修志者知史,也知更好地做事做人。领导靠上指导,同志们积极参与,是做好修志工作的根本保障。只有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发挥参与者和经历者的作用,才能修好志、修成志。得益于省史志办给予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局老领导、总纂组和广大编纂人员,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和旺盛的热情,全身心致力于修志工作,才有今天成果。王兆春强调省局总纂组和全体编纂人员要认真听取评委们的意见,抓紧研究制定修改方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去解决,认认真真地抓好落实,努力编纂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志书”。
刘爱军主任在讲话中对省局修志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认为,省中小企业局修志工作站位高、思路新、作风实,提出了修志也是中心工作的理念,局党组高度重视,王兆春局长亲力亲为,局党组成员和各处长逐章审改志稿,营造出重视修志、全员修志的良好氛围,工作进度和志稿质量走在各省志承编单位前列,发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他提出下步工作:一是要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按照《山东省志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质量规定,在提高志稿著述性、思想性、资料性上下功夫,确保志书的可读性、可信性、可用性。二是认真做好志稿评议工作。广泛听取意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改好志稿,提高质量。三是扎实做好评审后的修改工作。认真梳理归纳专家的意见建议,举一反三,制定切实可行的修改方案,把修改任务分解落实好,搞好工作条件保障,提高工作效率,集中时间、力量改好志稿。同时,建议在第二轮修志面临完成、有成熟的修志经验、有一批修志业务骨干的良好形势下,从现在起就要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抓紧开展资料搜集、储备等工作,为第三轮修志打下坚实基础;研究启动中小企业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做到一年一鉴。
刘娟副主任提出,《工业志•中小企业篇》志稿质量高,站位高,思路广阔,脉胳清新,是第二轮修志50多部评议稿中最好的一部,不是之一,而是最好的评议稿。省中小企业局高度重视修志工作,把修志工作作为对队伍的锻炼的培养,这是省中小企业局领导和同志们对历史和事业的一种担当。从省局老领导对志书修改工作一丝不苟,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中小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视,感受到了我省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取得辉煌成绩的一种重要的推动力量。
杨亚强副局长表示,各位领导、专家和评委对志稿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也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会后,一定要继续加强对修志工作的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志稿修改完善工作当作修志的决战环节抓紧抓好;认真对照检查,研究采纳评委们重要的修改意见,继续落实修志处室“一把手”负责制,组织人员,集中时间,对志稿作深入修改完善;抓好检查督导,加强工作保障,确保志稿质量,圆满完成编纂任务。
省局老领导马洪顺、高永亮,省政府研究室王唯宁处长,省经信委史志办廉华亭主任,省史志办省志编审处蒋庆立处长、刘广先副处长等评委对志稿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