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怀疑伴侣不忠一时冲动拳脚相向 被判刑

24.03.2016  11:45

  爱情应该给彼此留点空间,如果看对方看得太紧甚至有过激行为,很可能会触犯法律。3月23日,环翠区法院刑庭刚刚审结了两起因“爱”获罪的案件。巧的是,两起案件的男方都因为怀疑自己的伴侣与他人关系不正当,进而拳脚相向,最终自尝恶果。

  去年6月23日22时许,莫某在市区和平路遇见其女友与男子孙某同行,就怀疑两人有不正当关系,上前言语不合就动手殴打被害人孙某。自己打还不解恨,他又电话邀其朋友前来一同对孙某进行殴打,致孙某面部下颌骨骨折。经法医鉴定,孙某面部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经法庭调解,莫某一次性赔偿孙某3.2万元。此外,莫某还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一样的赔偿金额、一样的恶行,还发生在于某身上。于某和付某是同一家火锅店的员工,因为互生好感,两人最终领证结婚。而付某与兰某曾经在老家办过婚礼,但是没有登记,不过之后两人一直有联系。2015年7月11日凌晨1时许,在市区新建巷附近,于某因“醋意”与兰某相互厮打,在此过程中,于某用拳头将兰某鼻部打伤,致其左侧上颌骨额突、双侧鼻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经过环翠区法院审理认为,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赔偿了兰某3.2万元的同时,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