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性病男子花50元与卖淫女发生关系 被判刑(图)

29.09.2014  10:29

  被告人俞某。2008年8月7日因本案被嘉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嘉善县看守所。

  嘉善县人民检察院以善检刑诉(2008)38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俞某犯传播性病罪,于2008年9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08年10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嘉善县人民检察院未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俞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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