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社会科学院党委中心组召开2020年第3次学习会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8.02.2020  19:52

2月21日上午,山东社会科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0年第3次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政协副主席、院党委书记唐洲雁主持学习会并作总结讲话。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述存,院党委副书记王兴国,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袁红英、韩建文、杨金卫、张少红参加。省纪委驻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王文斌同志应邀出席会议。院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分管工作谈了学习认识。大家一致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历史成就,对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系列重要要求,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出重要安排部署。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自觉做到在学习上走在前、履责上带好头、践行上作表率;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主动担责、勇于负责,推动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和省委工作部署在社科院落地落实;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围绕落实省委“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安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实施创新工程,建设一流新型智库,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社科院的力量。

唐洲雁在总结发言中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并做好山东社科院纪检监察工作。要突出政治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院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要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山东社科院作为党的意识形态重要阵地和马克思主义研究宣传高地的作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落实落地。机关纪委要切实加强对院报院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监督检查,把好责任关口,避免出现意识形态问题。

唐洲雁强调,要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对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的依法依规处理。要坚持关口前移,持续抓好专题警示教育,注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机关纪委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做实做细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要结合社科院工作性质和职能特点,研究落实纪检监督责任的方法途径,把握工作规律,找准和堵塞漏洞。要聚焦关键人群,进一步加强对院内出国访学、自费留学、长期外出调研等人员的管理监督。要加强经常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机关纪委要定期就工作开展情况向驻部纪检监察组进行汇报,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报告,确保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撰稿/王建永  摄影/张元思  编辑/刘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