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至今 山东累计侦办涉黑案件46起

11.09.2018  16:52

   中国山东网9月11日讯 (记者 刘自锐) 记者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中获悉,中央督导组8月30日进驻山东省以来,11天时间全省查结线索144条,新增涉黑案件5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9起、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186起,破获刑事案件1228起,移送起诉涉黑恶团伙案件36起,提请批捕322人,查处涉案资产2.7亿元,125名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东省已累计侦办涉黑案件46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38起;侦办涉恶共同犯罪案件2099起,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311起,查处涉案资产16.5亿元,1078名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整体战果居全国前列。

  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槐国栋介绍,在前期部署开展“铁拳”“金剑”集中行动基础上,9月6日,副省长、公安厅长孙立成同志在全省公安机关做出部署,迅速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准确把握“前卫师”“先锋团”“尖刀连”的职能定位,向黑恶犯罪发起新一轮凌厉攻势,实现“集中查结一批涉黑恶线索,集中抓获一批涉黑恶违法犯罪分子,集中侦破一批涉黑恶案件,集中提请批捕一批涉黑恶犯罪分子,集中移诉一批涉黑恶案件”的目标。强力推进省公安厅领导包片督导机制,认真落实重点案件全程督办要求,全力督导各地公安机关加大线索排查和案件侦办力度,全面增强专项斗争实效。

  同时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工具,广泛宣传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鲜明态度和斗争成效。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黑恶犯罪的热情空前高涨。目前,省公安厅举报中心平均每天接听举报电话110余次,收到举报信件20余封。

  近日,烟台市公安机关根据省厅扫黑办重点线索,打掉以村主任汪某彬为首,利用滋扰纠缠、撒泼耍赖等软暴力方式非法把持集体事务的涉黑恶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破获案件13起。

  槐国栋说,目前已打击处理了一大批侵蚀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欺压百姓的“土霸王”;依法严惩扰乱金融秩序、侵占公私财物的“套路贷”黑恶团伙43个,查扣涉黑资产9.7亿余元。其中,淄博市公安机关打掉以冯某薪为首的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型涉黑恶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破获案件14起。

  紧紧扭住黑恶团伙案件这个“牛鼻子”,强化要案攻坚;各市、县公安机关“一把手”分别挂帅侦办涉黑案件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集中优势警力,采取超常措施,加快侦办进度,快取证、快提捕、快移诉,做到快出战果、多出战果。坚持依法严惩,严把政策法律关口,确保打击质量。

  坚持防线前移、露头就打,以涉黑恶常见犯罪为主攻方向,强化打早打小,强化情报研判,狠抓串并打击,依法严惩“村霸”“市霸”“行霸”等各类黑恶霸痞分子,绝不允许其坐大成势。对涉黑恶犯罪嫌疑人,集中力量,集中手段,及时抓捕,确保一网打尽、全案全结;对涉黑恶在逃人员,成立缉捕专班,逐人制定方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开展深度研判、快速缉捕,最大限度消除社会隐患。

  济南市公安机关多警联动,打掉以全某成为首的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涉黑恶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破获案件11起,涉案资金达1000余万元。主动对接检法部门,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机制,在打击“恶势力”犯罪方面联合出台指导意见,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区别于普通刑事案件,依法从严惩处,进一步巩固联打联动格局;同时,加快案件诉讼进度,加强全过程法律监督,实现侦查、起诉、审判无缝衔接,高效运转,不断加固打击黑恶犯罪的诉讼链条,不断提升打击黑恶犯罪效能。

  深化“两个结合”,确保侦办黑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同步推进。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情况通报、双向移交、联合办案机制,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全省公安机关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18条。

作者:刘自锐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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