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爱人非常喜欢孩子,但由于自身身体原因无法生育,想去福利机构领养被公安机关打拐解救的孩子,请问我们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和证明手续?

13.06.2016  17:43

您好,依据《民政部 公安部关于开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办理收养登记前,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与收养家庭签订收养协议。收养人应当填写收养申请书并向有管辖权的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婚姻登记证或者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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