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出台《意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07.11.2016  14:32

 

      近日,聊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指出,要加快构建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实现“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确保城乡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公共法律服务。要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城乡全覆盖,努力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全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打造具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综合服务、政务监督、协调联动、舆情分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热线平台。要整合市县乡村各层级、各职能部门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打造全市统一的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推进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化解矛盾纠纷等信息平台建设,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意见》要求,要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将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不断向民生领域拓展,逐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要全面实施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尽快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制度,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要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窗口,推进工作站点向城乡社区延伸,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要大力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积极推进“一镇一团队、一村一顾问”工程,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促进城乡法律服务均等化、一体化。
      《意见》强调,要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理念,强化全程质量监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要研究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操作规程,明确各类别公共法律服务的建设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等,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打造具有聊城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品牌。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要加强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服务工作量和责任大小等因素,明确各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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