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意见》 就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15.01.2016  16:43

 

      近日,省普法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内在要求,是深化法治山东建设的客观需要,是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途径。各级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法治信仰、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目标,全方位、多层次地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面推进法治山东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意见》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主线;要坚持法德结合,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要坚持公众参与,丰富法治文化建设载体,完善法治文化建设阵地,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活力;要坚持发展创新,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丰富内涵和内在逻辑,夯实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基础。
      《意见》要求,各级各单位要通过实施六大工程,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水平。一是实施法治文化阵地拓展工程,加强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画廊等法治文化设施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社会文化有机融合。二是实施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工程,引导各级各类文化机构、文化团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创作,打造一批展现齐鲁特色、“接地气”的优秀法治文化产品。三是实施法治文化活动惠民工程,广泛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法治人物”等命名评选和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艺汇演等法治文化活动,提升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四是实施法治文化品牌创建工程,深入挖掘齐鲁传统文化的法治元素,发挥地域、部门、行业特色文化优势,着力打造全国叫得响的法治文化集群。五是实施法治文化媒体传播工程,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移动多媒体、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广泛开展公益性法治文化宣传,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六是实施法治文化理论创新工程,依托省内重点院校、法学会、法研所等学术团体和研究机构,建立法治文化研究基地,推进法治理论创新,为全面提升我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水平提供理论支撑。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治山东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考核体系,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强大合力和整体效应。要切实加强法治文化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能力的法治文化人才,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要将法治文化建设项目纳入当地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列入财政预算,强化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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