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县全面落实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

23.09.2015  14:33

  在夏季秸秆禁烧取得显著成绩的基础上,成武县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强化对全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检查督导,坚持“疏堵”结合,协调配合,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巡查暗访。

  凡出现两个火点的镇(办)、区,对镇(办)、区主要负责人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并通报批评;凡出现四个火点的镇(办)、区,由监察部门对镇(办)、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该镇(办)、区项目实行区域限批;凡出现六个火点的镇(办)、区,要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镇(办)、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对违反禁烧规定的镇(办)、区及所辖村,取消当年评选“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