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设立行政审批窗口

21.10.2014  13:01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基层和群众提供规范、便捷的服务,我厅近日在一楼大厅正式设立行政审批窗口。

    

我厅行政审批窗口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教育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答复等事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2014年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和省编办《关于省教育厅、交通厅、质监局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的要求,我厅积极推进集中审批,将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审批、民办学校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命名审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结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窗口办理。目前,我厅行政审批窗口正在集中受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的有关申请。

    

设立行政审批窗口可以实现我厅行政审批事项“一个窗口对外”,把住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入口”,促进行政审批办理规范化,是进一步推进审批运行规范透明、便民高效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