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高一至四级职工工伤待遇

21.10.2016  14:09

10月20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2016年1月1日起,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10月底调整到位,确保待遇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

其中,伤残津贴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按195元、185元、175元、165元的标准增加;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供养亲属抚恤金部分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8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一图读懂|看章丘如何全域出彩
  [ 编辑:贾淼 ] 欢迎下载新华网客户新华网
山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颁奖暨泉城青年创新大会举行
第十届山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颁奖暨泉城青年创新大会现新华网
济南章丘法院强制腾房 一日成功交付两处房产
  近日,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强制腾房行动,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