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戒毒管理局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工疗戒毒工作

09.11.2016  16:35

 

      近日,省戒毒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工疗”戒毒工作的意见》,对科学、规范开展“工疗”戒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意见》指出,“工疗”戒毒是一项涵盖劳动教育、劳动康复以及职业技能培训等内容的综合性戒治措施,有利于戒毒人员恢复身体机能,改变好逸恶劳等不良习惯;有利于戒毒人员增强遵法守纪自觉性,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调动戒治积极性;有利于帮助戒毒人员掌握一技之长,为出所后就业创业创造有利条件。
      《意见》要求,要树立“工疗”戒毒正确价值导向,遵循戒毒内在规律,努力实现戒治效果与社会效果“双丰收”。要规范开展劳动教育,把生产劳动、安全生产教育等纳入戒毒人员教育体系,完善课程设置,创新教育方法,丰富教育形式,引导戒毒人员树立正确劳动观念。要科学开展劳动康复,根据戒毒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组织参加适宜适度的生产劳动,通过生产劳动锻炼体能、耐力、灵敏度、力量等,帮助戒毒人员恢复身体机能。要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制定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完善培训教学设施,落实资金补助政策,帮助戒毒人员掌握一技之长。要加强回归指导,开通“就业直通车”,打造戒毒人员再就业平台,帮助戒毒人员更好回归社会。
      《意见》强调,要加强管理、规范运行,切实增强“工疗”戒毒成效。要严格落实项目准入有关规定,大力引进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稳定性好、安全性强的生产项目。要完善生产组织模式,加强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1226”规定,推行“6S”管理,开展QC、TPM等活动。要建立覆盖安全生产、戒治效果、经济效益“三重指标”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实行戒毒人员个人处遇与劳动效果、个人表现、戒治效果相挂钩,充分调动戒毒人员积极性。要深入开展标准化车间创建活动,改造车间、完善设施,提升生产劳动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要加强“工疗”文化建设,编订山东“工疗”戒毒歌诀,做好“工疗”现场美化绿化等工作。要采取参观学习、挂职锻炼等手段,培养“工疗”戒毒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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