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互联网+”撬动闲置地产
8月13日,为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单位印发了《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统筹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规模与结构,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养老、“互联网+”等新兴产业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时提出库存的工业、商务地产可改造为“创客空间”。
《意见》提出,要科学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和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因地制宜确定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
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市),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市场状况,研究制订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养老、旅游、文化、教育、体育产业和“互联网+”等新兴产业项目的开发建设,促进其他产业投资。对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开发建设的项目,应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重新核定相应的土地价款。
消化库存鼓励商品房改为养老、旅游地产
目前我省房地产开发仍以住宅为主,住宅占比较大,房地产产品结构不合理。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意见》提出要多渠道、多方式消化库存商品房。
各地可采用贴息、补助等方式,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居民安置住房,鼓励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改造为公共租赁住房、电商用房(办公仓储加工物流一体化)、都市型工业(轻加工研发型)地产、商务居住复合式地产(SOHO、LOFT)、养老地产(“老少居”、“老人房”、养老公寓、养老服务设施)、旅游地产(分时度假酒店、家居式宾舍)等。
另外,各地政府可出台政策,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的工业、商务地产改造为“创客空间”(会议室+实验室+茶社或咖啡屋+办公间),为小微企业、自由职业者、创业者提供条件便利、质优价廉的工作生活场所,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鼓励租房引导新就业人员“先租后买”
为解决城镇新就业人员居住问题,各地将大力培育和发展房产租赁市场,通过房产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的搭建,引导这部分人群树立“先租后买、先小后大、逐步改善”的住房观念,促进住房梯度消费。
在房产租赁主体方面,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的房产租赁经营企业,鼓励大中型物业服务企业兼营房产租赁业务,为城市流动人口尤其是外来创业、务工人员提供稳定居所,其中对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此外,《意见》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租售并举,鼓励长期持有居住、工业、物流、商业、商务地产和养老、旅游、体育等设施向社会提供租赁和运营服务。
市场监管全省房地产交易网签月底全覆盖
《意见》提出全面实行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全面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现售备案)及预售资金监管、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三项制度,健全贯穿商品房开发、建设、销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确保8月31日前实现全省各市、县(市)房地产交易(含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合同网签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