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要"看病"到底该找谁?得多方"会诊"才根治

26.11.2016  00:31
  最近几年,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越来越受重视。与此同时,不少业主也面临很多困惑,房子“生了病”,到底该找谁?确实,维修资金涉及多个责任主体,而业主也拥有自己的权利义务,积极参与进来,房屋“看病”不是啥难题。

  



  没“东家”的房子谁来管

  市民杨先生心里一块大石头落了地,他漏雨多年的老房子终于修好了。“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杨先生道出心中攒了很久的委屈,单纯漏雨还不是多大问题,杨先生身体有残疾、眼睛看不清东西,担心长期漏雨万一引发老房子电线短路,后果不堪设想。

  房子出了毛病,找人来修就行了。但杨先生却犯了难,他曾找过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得到的答复都是“不予维修”。原来,“他的房屋是房改房,原来的产权单位已经改制。”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城市更新)局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济南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所幸房屋原产权单位维修资金已经建账,可以正常使用。

  但过了没多久,杨先生还是碰了一鼻子灰,又找到了中心工作人员。原来现在的单位推脱维修资金使用困难,无法帮他解决问题。“中心的职责是负责维修资金的监管和支用,对房屋的产权单位没有管辖权。”中心主任张平表示,但在他看来,杨先生这种情况已经是万般无奈下的求助。因此,济南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还是主动联系了产权单位,历经一个多月多次沟通,帮助杨先生解决了问题。

  给房子看病,得多方“会诊

  杨先生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市民刘先生居住在市中区一栋建于上个世纪90年代的住宅楼,房子破损严重,同样面临没有申请主体的难题。类似这样无人管理的老旧社区和产权单位无法或怠于履行管理职责的已售公房,常常让住户面对房屋出现的问题束手无策。

  不光如此,从资金申请到具体的维修过程中,出了问题究竟该找谁成了让业主最头疼的问题。杨先生是幸运的,但对人员少、任务重的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来说,却没有精力也没有专业能力替每个业主包揽所有的问题。

  “住房维修涉及多个责任主体。”济南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保瑞说。比如维修资金申请和维修事项实施就是两个不同的过程,在现实中很容易混淆在一起。现实中更多纠纷、质疑与矛盾集中在维修事项实施阶段,譬如施工质量、造价等。

  刘保瑞坦言,维修过程中参与主体多,包括业主、业委会、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已售公房原产权单位、施工、监理、造价审计、检测鉴定单位及质检、消防、资金管理机构等,其中施工、监理、造价审计、检测鉴定、特种设备管理等单位都有较强的专业性,其他单位无权也无专业能力代替其履行职责,整个维修事项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造成矛盾纠纷,甚至损害业主利益,而一旦出现问题就被社会和业主推诿到了资金管理机构,这种情况下,是不利于真正发挥住房维修资金的作用的。因此,明确职责、各个责任主体各司其职、正确履职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