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19.09.2017  08:40

    近年来,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不断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努力提升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工作原则,加强动员部署。坚持“政府主导、全面覆盖、有机结合”原则,动员各镇街、村居、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加强合作,共同推进“一村(社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有效开展。积极为全区所有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与“法律管家”工作有机结合,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确保“一村(社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

    找准工作方向,确定工作目标。建立覆盖全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网络,形成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于一体的综合法律服务平台,确保群众不出村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形成知法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自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切实满足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发挥实效。结合“法律管家”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行为规范、工作日志和工作评价等机制,积极引导开展矛盾纠纷、处置群体性敏感案件等工作。建立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统计制度,对服务过程中的民生诉求、社情民意和可能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问题及时汇报,进一步降低社会法律风险。成立考核小组,通过检查工作台账、听取村(社区)组织和群众意见等形式,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评估考核,对评估合格者足额发放补助经费,对评估不合格者给予警告、扣除部分补助款或解除合同等处分。